材料一 2006年1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校园安全首次被写进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的受教育权有了更充分的保障. 材料二 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指出:“要大力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今年在西部地区实施.明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1)结合材料.谈谈国家是怎样保障我们青少年受教育权利的? (2)国家提供了良好的教育条件.我们要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谈谈你的认识.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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