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
教师: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
(学生回答)“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教师: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学生回答)
教师:的确正如同学们说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我们看看这张图片。
就在我们感叹好人有好报的时候,我在某一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内容:
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
教师:看到这儿,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学生说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
教师:看来大家是很能辩证地看待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的。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映?(学生回答)
让我们看看王某的做法:
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
教师: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支持)
好,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
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起,因此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财产属于谁”这一课的内容。
板书:财产属于谁
第一框 财产属于谁
(三)课堂小结:
公民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我国制定运用多种法律采取不同方式有效的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但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时间还是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当自己的所有权遭到侵犯时,我们一定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讲授新课:
板书:财产属于谁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板书)
教师:要想理解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1)财产所有权(板书)
张某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三个月后,张某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儿子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张某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请问张某该怎么办?
教师:你如何看待中学生张明的卖出行为?(学生讨论回答)
(课件展示)归纳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
我们在生活中决不能做案例中张明所做的事,虽然我们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是由于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目前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只有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才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
活动二:现场采访:春节期间大家一般可以收到多少压岁钱?
学生回答略。
教师:假设春节期间你收到了1000元压岁钱,你会如何安排这些钱呢?
学生1:我自己留着,可以买书或者买衣服,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学生2:我买我喜欢的mp3,剩余的大概500元存在银行里。
教师:看来同学们年纪虽小,但却具有理财观念。
教师:(找存银行的同学继续提问)刚才你说会把这500元存入银行。如果你过一段时间去银行取钱,钱是多了还是少了?多了的部分叫什么?是归银行还是归你自己(学生回答略)
教师:如果你在报纸上也看到了类似出租车司机李某听到的消息,你会怎么做?
(学生:我会适当的给他捐一些,献一份爱心)
教师:从我们拿到这500元到现在,在这个过程中你对这500元都做了哪些事呢?其实将大家做的这些行为后面加上一个“权”字就是我们财产所有权的全部内容。
①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板书)
活动三:财产的归属
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之后,回过头我们再看看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处理结果,谁能将法院作出处理的理由给我们大家试着分析一下。
学生:5000元现金应该属于王某,王某对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教师:好!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下面请大家想想在生活中还有哪些财产?他们都是属于谁的?
学生1:学校教室的桌椅电脑、投影仪。
学生2:我们自己用的书本、钢笔、书包、电子词典、计算器。
学生3:街上的商铺、电话亭、道路。
学生4:矿上、铁路、土地、草原。
学生5:父母公司里的办公用品。
学生6:家里的电脑、家具。
这些财产分别归谁所有?(学生:个人、集体、国家。)
②财产按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板书)
教师:刚才大家列举了很多财产,下面请看图片,看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都归属于谁?
(出示图片:学生的书包、学校的桌椅、路边的电话亭等。)
教师:我们如何划分财产归属的种类呢?(学生回答)
教师: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公民个人,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有哪些呢?
(2)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板书)
财产范围的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教师:我们看教材第68-69页出示的五种财产占有情况,判断一下哪些应该属于个人,哪些不属于个人?为什么?
所谓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内容合法的财产。
活动四:看看财产合法不
多媒体显示:1、张强从事劳动获得的工资;
2、陈某卖了一批黄色光盘获得的收入;
3、李某赌博赢了300元钱;
4、刘某写文章发表后获得稿费;
5、小明捡到一块手表。
教师:上面的财产哪些属于公民所有,哪些不该属于主人公所有?
学生1:从事劳动获得的工资属于公民个人所有;
学生2:赌博所得不属于个人所有;
学生3:捡到他人物品不属于个人所有……
教师:大家说得很好。这些财产是不是归个人所有,就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下面我们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多媒体显示:1、民法通则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合法性。
2、民法通则79条第1款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该条第2款规定:拾得的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3、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公民的工资收入超过1600元的部分,稿费、中将所得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民对个人合法财产享有所有权(板书)
教师过渡:了解了财产所有权和合法财产的范围,那么生活中我们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呢?
教师:如果你放学回家,看到了图片中的情形,你的反映是什么?(家中被盗了)
教师:看到如此情景,你接下来会做什么?(打电话告诉家长,或直接打110报警)
教师:由同学们对刚才情景所作出的反映,我感到大家还是很有法律意识的。即在自己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应该说依靠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最有利的武器。
3、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板书)
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具体手段有那些呢?
活动五:以案说法
案例分析一: (1)展示案例:宁某在某市有一套住房,产权归其所有。2001年初,宁某去省城儿子家暂住,将自己的房子租给王某,租期3年。2004年3月房屋租期届满,宁某返回故里,要求王某腾房。王某以找不到其他住房为由,拒绝腾房。宁某只得同意王某再租1年,他们夫妇到女儿家暂住,1年后王某还不肯腾房。 设问:①王某拒不腾房,侵犯了宁某的什么权利?②宁某该怎么办? (2)案例继续:宁某无奈,只好一纸诉状将王某告到法院,要求王某返还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是侵犯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王某返还侵占的原告之房屋,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 设问:本案审理中依据何种法律、采用什么方式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小结:民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国家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往往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案例分析二:
假如你的文曲星借给别人使用而出现了下列情况,你认为采取哪种方式可以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请把左边的侵权行为及右边对应的维权方式连接起来。 所有人无法行使所有权 请求确认所有权 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 请求赔偿损失 所有人的财产被毁坏或灭失 请求恢复原状 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发生争议 请求排除妨害
案例分析三:
外地来杭的无业人员张某、李某等组成盗车团伙,疯狂作案三十多起,盗得摩托车、电动车数十辆,还有二辆小汽车,价值50多万元。2005年1月该团伙被公安机关破获,张某、李某等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等。
设问①你知道在本案中法院是依据何种法律做出判决的?
②在本案判决中,是采用何种手段来追究侵犯财产罪犯的法律责任?
小结:刑法是保护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案例分析四:
过渡:如果说侵犯我们财产的是政府部门,我们又怎么处理呢? 叙述:西部某省盛产板栗,但是价格较低。板栗大户于某将自家的板栗运往邻省去卖,可是却在两省交界处被本省的工商部门以土特产不得外卖为由强行没收。于某见是政府部门,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设问:对此,你的看法是什么?
小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现象。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对财产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消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案例分析五:
农民甲在县城农贸市场以600元买了一只毛驴。一天,甲一时疏忽,毛驴从家中走失。这只毛驴恰被邻村农民乙发现并将其赶回了自家。乙对其邻居说这只毛驴是刚从集市上买来的。次日,乙赶着这头毛驴到集市上去卖,正好经过甲家门口,当即被甲认出。甲即向其索要。乙拒绝返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甲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请左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案件中的甲,你怎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我们请右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法官,你又会做出怎样的处理?
(学生讨论,回答问题)
以上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
生活中如果出现了下面的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教师提问:画面中的开车人遇到了什么事情?(学生回答抢劫)
教师提问:如果该抢劫犯在对你进行抢劫时,恰好被公安机关抓获,你认为应怎样处理他?并说明你的理由。
教师总结:相信大家对他的处理意见是一致的,即交由公、检、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来讲,就是运用刑法这一最为严厉的法律武器对犯罪人进行最有力、最有效的打击,从而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因为这些进行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行为的犯罪人,他们的存在不仅会给公民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害,而且还对公民的教师:看到如此情景,你接下来会做什么?(打电话告诉家长,或直接打110报警)
教师:由同学们对刚才情景所作出的反映,我感到大家还是很有法律意识的。即在自己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应该说依靠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最有利的武器。
(一)导入新课:
活动一:大话“拾金不昧”
教师: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
学生: “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教师: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学生回答)
学生1: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
学生2: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
教师:就在我们感叹好人有好报的时候,我在某一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内容:
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
教师:看到这儿,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
学生1: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值得学习。
学生2: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
教师:看来大家是能辩证地看待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映?
学生1:我不同意他的做法,不能将我的财产给他人。
学生2:假如我很有钱,我也没有意见,毕竟是做了一件好事,但要让我知道。
让我们看看王某的做法:
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
教师: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
学生1:支持。 学生2:不支持。
好,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
教师: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起,因此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财产属于谁”这一课的内容。
重点: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难点: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知识目标:公民的合法财产,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法律保护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意义、方式;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或所有权受到侵害,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能力目标:鉴别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能力,依法维护自己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珍惜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财产,敢于善于同侵犯财产的行为作斗争。
“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部分:“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在现代社会,人们对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日益重视。法律加大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力度。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现象频繁发生。有些未成年人采用抢劫、盗窃等手段侵占他人财产,危害社会和他人利益,对此必须加强法制教育。也有些未成年人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当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寻求法律保护。基于上述情况有必要对未成年人进行采用正当方式获得财产的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通过教育不仅使其了解相关知识,而且能够爱惜国家财产,和他人的财产。
由“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三目组成,分别介绍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措施。
第一目:“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主要是说明合法财产的范围,所有权的涵义。从社会财产的归属切入,引出有的社会财产归个人所有。接着具体阐明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最后介绍了财产所有权的涵义,并指出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
第二目:“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主要介绍法律对合法财产的保护情况。首先介绍了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帮助学生认识国家运用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两种武器,采用不同方式有效地保护着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第三目:“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
主要介绍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后的救济途径。具体介绍了四种情况。其一是通过诉讼方式确认所有权的归属;其二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原物返还问题;其三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财产被毁坏或灭失的赔偿问题;其四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违法问题。本目的核心是提升学生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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