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制取氧气的下列操作正确的是( )
A.为防止加热时高锰酸钾粉末进入导管,装高锰酸钾的试管口应略向上倾斜
B.为了防止氧气浪费,导管口开始有气泡冒出时,立即收集气体
C.检验收集的气体是否是氧气,应把带火星的木条放在集气瓶口
D.加热时,应先使酒精灯火焰在试管下方来回移动,然后再将火焰固定在药品部位加热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某同学发现将带火星的木条伸入氧气含量约占40%的空气样品中就能复燃,那么能使带火星的木条复燃的氧气含量的最低值是多少呢?小亮同学设计了如下实验进行探究:
第一组实验:取5只集气瓶,编号为①、②、③、④、⑤,分别装入其总容积10%、20%、30%、40%、50%的水.用排水法收集氧气,恰好把5只集气瓶中的水排去.将带火星的木条依次插入①~⑤号瓶中,记录实验现象.小亮在前一组实验的基础上又做了第二组和第三组实验,并进行了记录.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 ||||||||
| 集气瓶编号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① |
| 收集的O2占集气瓶的体积分数(%) | 10 | 20 | 30 | 40 | 50 | 31 | 33 | 35 | 37 | 39 | 34 |
| 带火星木条的状况 | 微亮 | 亮 | 很亮 | 复燃 | 复燃 | 很亮 | 很亮 | 复燃 | 复燃 | 复燃 | 很亮 |
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用带火星的木条验满氧气的方法是否可靠 (填“是”或“否”).
(2)收集的氧气占容积的体积分数最低为 时,可使带火星的木条复燃,这时集气瓶中氧气体积分数约为 (计算结果保留整数.温馨提示:要考虑空气中的氧气哟!)
(3)用带火星的木条直接检验双氧水受热分解产生的氧气时,往往难以复燃,这是因为在加热生成氧气的同时产生大量水蒸汽所致,此时混合气体中氧气的体积分数随温度变化的曲线如图1所示.若只考虑氧气的体积分数对实验结果的影响,欲使带火星的木条复燃,应将加热双氧水的最高温度控制在大约 ℃.
![]()
某同学改用如图2的装置后能使带火星的木条复燃其原因是 .
(4)采取“半值法”探究能减少实验次数. 例如:第一组实验若按③、④的编号顺序进行实验,即可确定下一组实验收集的氧气占容积的体积分数应在30%~40%之间,从而省去编号①、②、⑤的实验.同理,第二组实验可以省去的实验编号为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类推”是学习化学的常用方法,下列推理正确的是( )
A.酸和碱生成盐和水的反应属于中和反应,故盐酸和氢氧化钠溶液能发生中和反应
B.酸的溶液pH<7,故pH<7的溶液一定是酸的溶液
C.镁条在空气中燃烧生成白色固体,故铜片在空气中的灼烧也生成白色固体
D.碳可用于炼铁,故碳可用于冶炼所有的金属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实验室用过氧化氢溶液制取氧气,要得到平稳氧气流的操作正确的是( )
A.把固体的二氧化锰与过氧化氢溶液混合后,缓缓加入试管中
B.把固体的二氧化锰缓缓加入盛有过氧化氢溶液的试管中
C.把过氧化氢溶液缓缓加入盛有二氧化锰的试管中
D.不加催化剂,直接加热过氧化氢溶液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下列有关催化剂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氧化锰可以使氯酸钾在较低的温度下迅速分解产生氧气
B.催化剂只能加快反应的速率
C.二氧化锰在催化过程中所有性质不变
D.加入二氧化锰可以使过氧化氢放出更多的氧气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下列关于氧气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①用排水法收集氧气结束后,先熄灭酒精灯,再从水中拿出导管;②实验室用过氧化氢溶液制取氧气时可加入硫酸铜溶液以加快化学反应速率;③空气中氧气约占空气质量的21%;④工业上分离液态空气制氧气是分解反应;⑤做铁丝在氧气中燃烧的实验时需要在集气瓶底放少量水或一薄层沙
A.①②⑤ B.②⑤ C.②④⑤ D.②③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氧气是空气的主要成分之一,有关氧气说法错误的是( )
A.用带火星的木条可以检验氧气
B.用加热高锰酸钾的方法可以制取氧气
C.鱼类能在水中生活,证明氧气易溶于水
D.铁丝能在氧气中燃烧,火星四溅,产生黑色固体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初中化学 来源: 题型:
现有下列四组物质:①乙炔(C2H2)和苯(C6H6)②乳酸(C3H6O3)和果糖(C6H12O6)③丁烷(C4H10)和乙醚(C4H10O)④甲苯(C7H8)和甘油(C3H8O3).当总质量一定时,各组中的两种物质无论按何种质量比混合,完全燃烧生成水的质量均相同.符合该条件的共有( )
A.1组 B.2组
C.3组 D.4组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