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省景洪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物体运动的速度越大,加速度也一定越大
B.物体的加速度越大,它的速度一定越大
C.加速度就是“增加出来的速度”
D.加速度反映速度变化的快慢,与速度、速度的变化量无关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省景洪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为甲、乙两质点的v-t图象。对于甲、乙两质点的运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质点甲向所选定的正方向运动与质点乙与甲的运动方向相反
B.质点甲、乙的速度相同
C.在相同的时间内,质点甲、乙的位移相同
D.不管质点甲、乙是否从同一地点开始运动,它们之间的距离一定越来越大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省景洪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电梯上升运动的v-t图象如图所示,从图象可知电梯上升的高度是( )
![]()
A.6m B.39m
C.0m D.30m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省景洪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物体做匀变速直线运动,初速度为10 m/s,经过2 s后,末速度大小仍
为10 m/s,方向与初速度方向相反,则在这2 s内,物体的加速度和平均速度分别为( )
A.加速度为0;平均速度为10 m/s,与初速度同向
B.加速度大小为10 m/s2,与初速度同向;平均速度为0
C.加速度大小为10 m/s2,平均速度为10 m/s,二者都与初速度反向
D.加速度大小为10 m/s2,与初速度反向;平均速度为0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省景洪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一物体做匀变速直线运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物体的末速度与时间成正比
B.物体的位移必与时间的平方成正比
C.物体速度在一段时间内的变化量与这段时间成正比
D.匀加速运动,位移和速度随时间增加;匀减速运动,位移
和速度随时间减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省景洪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甲、乙两车沿平直公路通过同样的位移,甲车在前半段位移上以v1=40km/h的速度运动,后半段位移上以v2=60km/h的速度运动;乙车在前半段时间内以v1=40km/h的速度运动,后半段时间以v2=60km/h的速度运动,则甲、乙两车在整个位移中的平均速度大小的关系是( )
A.v甲=v乙 B.v甲<v乙
C.v甲>v乙
D.因不知为是和时间无法确定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省景洪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甲、乙两车某时刻由同一地点沿同一方向开始做直线运动,若以该时刻作为计时起点,得到两车的图象如图所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t1时刻乙车从后面追上甲车
B. t1时刻两车相距最远
C. t1时刻两车的速度刚好相等
D.0到t1时间内,乙车的平均速度小于甲车的平均速度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省景洪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对以a=5m/s2作匀加速直线运动的物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任意1s末的速度比前1s初的速度大5m/s
B.第2s末的速度是第1s末的速度的2倍
C.在任意1s的末速度比初速度大5m/s
D.第ns末的速度比第1s末的速度大5(n-1)m/s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省景洪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物体做直线运动时,有关物体加速度,速度的方向及它们的正负值说法正确的是( )
A.在匀加速直线运动中,物体的加速度的方向与速度方向必定相同
B.在匀减速直线运动中,物体的速度必定为负值
C.在直线线运动中,物体的速度变大时,其加速度也可能为负值
D.只有在确定初速度方向为正方向的条件下,匀加速直线运动
中的加速度才为正值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云南省景洪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物体做初速度为零的匀加速直线运动,第1 s内的位移大小为5 m,则该物体( )
A.3 s内位移大小为45 m
B.第3 s内位移大小为25 m
C.1 s末速度的大小为5 m/s
D.3 s末速度的大小为30 m/s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