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斜面上某位置,每隔0.1s释放一个小球,在连续释放几个后,对在斜面上的小球拍下照片,如图所示,测得sAB=15cm,sBC=20cm,试求
(1)小球的加速度.
(2)拍摄时B球的速度vB=?
(3)拍摄时sCD=?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届宁夏中卫一中高三第二次月考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弹簧秤外壳质量为m0,弹簧及挂钩的质量忽略不计,挂钩吊着一质量为m的重物,现用一方向竖直向上的外力F拉着弹簧秤,使其向上做匀加速运动,则弹簧秤的示数为( )
A.mg B.mg C.F D.F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高一期末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做匀减速直线运动的质点,它的加速度大小为a,初速度大小为v0,经过时间t速度减小到零,则它在这段时间内的位移大小可用下列哪些式子表示( )
A.v0t+at2 B.v0t﹣at2 C. D.at2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山东省日照市高二期末压轴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空间中存在着沿x轴方向的静电场,其电场强度E随x变化的关系图象如图所示,图象关于坐标原点对称,A,B是x轴上关于原点对称的两点,对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电子在A、B两点的电势能不相等
B.电子在A,B两点的加速度方向相反
C.电子从A点由静止释放后的运动轨迹可能是曲线
D.若取无穷远处电势为零,则O点处电势一定为正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山东省临沂市高一月考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关于重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重心就是物体上最重的点
B.重心的位置可能不在物体上
C.用一根细线悬挂的物体静止时,细线方向一定通过重心
D.有规则形状的物体,它的重心在几何中心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宁夏中卫一中高一第二次月考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某班同学去参加野外游戏.该班同学分成甲、乙、丙三个小组,同时从营地A出发,各自的线路搜寻目标,要求同时到达营地B,如图所示为其运动轨迹,则关于他们的平均速度和平均速率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乙、丙三组的平均速度大小相同
②甲、乙、丙三组的平均速率大小相同
③乙组的平均速度最大,甲组的平均速度最小
④乙组的平均速率最小,甲组的平均速率最大.
A.只有①② B.只有③④ C.只有①④ D.只有②③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苏省盐城市高二月考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某同学在做“研究小车速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这一实验中:该同学在小车的后面连上纸带,利用纸带上打出的点计算小车各个时刻的速度.某次打出的一条纸带如图所示.该同学已在这条纸带上取好了计数点,每两个计数点间还有4个点未画出.计数点的编号依次为:A、B、C、D、E,打点计时器的电源频率为50Hz.他把一刻度尺放在纸带上,其零刻度线和计数点A对齐.
(1)接通打点计时器电源和让纸带开始运动,这两个操作之间的时间顺序关系是 (填写序号)
A.先接通电源,后让纸带运动
B.先让纸带运动,再接通电源
C.让纸带运动的同时接通电源
D.先让纸带运动或先接通电源都可以
(2)用该刻度尺测量出计数点AB之间的距离为 cm,BC之间距离为 cm.
(3)计算打B这个计数点时小车的瞬时速度vB= m/s,小车的加速度是 m/s2.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6届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高三期中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实验题
某同学用如图1所示装置做探究“弹簧伸长和所受拉力关系”的实验.他先在弹簧下端挂上一个钩码,然后逐个增加钩码,测出弹簧下端指针对应所指的标尺刻度,所得数据列表如下:
钩码重G/N | 1.00 | 2.00 | 3.00 | 4.00 | 5.00 |
标尺刻度x/l0﹣2m | 22.94 | 26.82 | 31.78 | 34.66 | 38.60 |
(1)根据所测数据,该同学已在坐标上描出了相应的点,如图2所示.请你在坐标上作出弹簧指针所指的标尺刻度与钩码重的关系曲线.
(2)根据关系曲线可确定:弹簧伸长与所受拉力成 关系.这根弹簧的劲度系数为 N/m,原长为 cm.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高中物理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西省高一月考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A、B、C三个物体叠放在水平桌面上,在A的上面再加一个竖直向下做用力F,则C物体受到的做用力共有( )
A.1个力 B.2个力 C.3个力 D.4个力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