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废除土地国有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自由买卖,(2)奖励农耕.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人.可以免除劳役,(3)奖励军功.立了军功的人.按功劳大小授予不等的爵位和田宅,(4)建立县制.把原来的居民聚落合并为县.由国家直接任命官吏管理,(5)编制户口.规定一家犯法.其邻居必须告发.否则予以处罚等.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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