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齐玉与陈琪是同一个村人.毕业于同一所初中.在当年的统考中.齐玉的成绩达到了委培生的分数线.市商业学校录取了她.录取通知书由第八中学转交.陈琪则因为预选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参加统考.但陈琪将齐玉的录取通知书领走.又通过其父亲联系了委培单位.以齐玉的名义在市商业学校就读.毕业后也一直以齐玉的名义在某银行工作.到被发现时.陈琪已经冒名齐玉长达11年. 结合上述材料分析.齐玉的何种权利受到侵害?她有权获得怎样的法律救济? [答案] 齐玉的姓名权.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本案当事人以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受教育的权利.应承担民事责任.齐玉可以要求赔礼道歉.还可要求赔偿损失(主要针对受教育权受到的侵害).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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