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徽省临泉县城关镇刘老家村11岁的刘小环为了筹集学费上学.每天去给一家窑厂背砖坯.她每次背16块.重40公斤.走140米.只得3分3厘工钱.我们的同学吃一次麦当劳如果花33元.刘小环要赚这些钱.就要背着80斤重的砖坯走1000趟,负重走140公里.这是个只有11岁的孩子啊--刘小环说:“我要用自己的劳动去创造学习的机会. 这是一个11岁女孩的渴望.刘小环的言行给我们的启示是: A.必须珍惜我们的受教育权利 B.受教育是公民个人的事.与国家无关 C.必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D.学习可以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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