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市对中小学生守则及相关行为规范进行了修改.从今春新学期第一天起.北京市中小学生将开始试行新的以及相关行为规范. 其中争议最大的修改是“敢于斗争 与“见义勇为 被抛弃.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20条最后一句“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 .在新的中只保留了“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 .去掉了“敢于斗争 四个字.“见义勇为 也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消失. 这一改动引起教育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赞扬与批评等量其观. 支持去掉“敢于斗争 与“见义勇为 的人.认为这是让孩子远离危险的需要.有利于小学生自我保护.他们认为.未成年人处于身心成长阶段.各方面还不成熟.本身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若不考虑这一年龄特点而一味要求去“敢于斗争 是不切合实际的.容易误导冒险行为.对他们的身心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反对方则认为.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中抛弃“敢于斗争 与“见义勇为 是错误理解这些提法本意的必然结果.我们主张中小学生面对坏人坏事时“见义勇为 “敢于斗争 的主要意图并不是要给中小学生规定什么义务与责任.主要是着眼于对他们道德品质的培养. 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中抛弃“敢于斗争 与“见义勇为 对本来就有待于加强和革新的道德教育造成了严重破坏.违背了的精神.道德规范主要是一种义利选择准则. 你赞成哪方观点?并说明你的理由. 解析:此题有较强的开放性.你可以任意支持其中的一个观点.也可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关键是要讲清楚你的理由. 答案:能言之有理即可.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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