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语言表达 语言表达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它包括写作与口语交际两部分. 1.写作 规范.熟练运用语言文字.叙事实在.说明准确.议论有一定的深度. 写记叙文.内容具体.有真情实感.详略得当.适当穿插一些议论抒情. 写说明文.能选用恰当的说明方法.有条理地说明事物的特征. 写议论文.一事一议或一言一议.观点鲜明.正确.并能结合有关事例作简单的分析. 写日常应用文.要点清楚.书写正确.格式规范. 能根据要求.对文字材料进行缩写.扩写.改写.续写. 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充实.立意正确.鼓励有创意的表达. 运用联想.想像.丰富文章内容,抒发真情实感.提高文章品位. 文体规范.结构完整.条理清楚.文句通顺. 卷面整洁.行款格式正确.不写错别字. 具有修改文章的习惯与能力. 2.口语交际 具体交际语言环境中对语言信息的理解.辨析及筛选.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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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练习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