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21.
(2008南通)小红所在的科技小组利用所学知识自制一杆秤(自重不计),其照片如图所示.秤砣的质量m0为1kg,根据照片估算此杆秤最大测量值为___________kg;若要增大该杆秤的测量范围,可采用的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一种方法);
已知秤杆上0.5kg和2.5kg的两根刻度线相距10cm,则秤钩连接点A与提钮O点的距离是__________cm.
解析:用刻度尺测出秤砣和物体到O的距离,根据杠杆平衡条件即可求出最大测量值。设0.5kg刻度线到O的距离为L,则1×L=0.5×OA 1×(L+10)=2.5×OA,解得OA=5cm。
答案:6.0-6.8 增大秤砣的质量或减小OA的距离。
12、
(2008镇江)如图所示,杠杆AOB的A端挂重为GA的物体,B端挂重为GB的物体,杠杆平衡时AO处于水平位置,若AO=BO,杠杆自重不计,则GA和GB的大小关系是( )
A、GA>GB B、GA=GB C、GA<GB D.无法比较
解析:GA对应的力臂为OA,GB对应的力臂小于OB,即小于OA,根据杠杆平衡条件,小力臂对应的力大,所以GA<GB
答案:C
18.
(2008哈尔滨)如图所示,工人用扳手拧螺母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扳手相当于一个费力杠杆
B.使用扳手时,手离螺母越近越省力
C.使用扳手可以省功
D.使用扳手用力拧螺母时,最好戴上手套,避免手受伤
解析:扳手是一个省力杠杆,手离螺母越远,动力臂越长,越省力。利用任何机械都不省功。
答案:D
7.(2008安徽)如图所示,不计重力的杠杆OB可绕O点转动,重为6N的物体P悬挂在杠杆的中点A处,拉力F1与杠杆成30°角,杠杆在水平位置保持平衡。请在图中画出拉力F1的力臂,并求出此状态下拉力F1=___________N.
解析:过O点做F1的垂线,得到F1的力臂,根据几何规律,30°所对直角边等于斜边的一半,F1的力臂等于物体P重力的力臂,所以F1等于物重。
答案: 力臂如图所示 6
![]()
16.(2008泰安)用右下图示所示的滑轮组提升重物,若拉力F将绳子的自由端移动1.5m时,重物升高0.5m,请你在图中画出绳子绕法。
解析:因为绳子的自由端移动的距离是重物升高距离的3倍,所以吊在动滑轮上绳子股数为3,具体绕法如图所示。
![]()
![]()
32.
(2008河北)如图所示是人们用木棒撬石块的示意图。撬石块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以B点为支点,在C点用与棒垂直的力F1向下撬;第二种是以A点为支点,在C点用与棒垂直的力F2向上撬。(木棒自重不计)(1)在图中画出力F1的力臂。
(2)若石块压在棒上的D点正好是AB的中点,你认为第 种方法更省力一些,理由是 。
答案:(1)图略(2)二根据杠杆的平衡条件,两种方法中的阻力与阻力臂的乘积不变,第二种方法动力臂较长,所以更省力
36.(2008徐州)如图所示是小华同学探究杠杆平衡条件的实验装置。
|
动力 F1/N |
动力臂 l1/cm |
阻力 F2/N |
阻力臂 l2/cm |
|
3 |
4 |
4 |
3 |
(1)请你在图中画出钩码受到重力G的示意图和此时杠杆受到动力F1的力臂l1;
(2)现在小华同学想使杠杆在水平位置平衡,以便测量力臂,她可以采取的做法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出一条即可);
(3)右表是小华得到的一组实验数据,由此她得出“动力+动力臂=阻力+阻力臂”的结论。你认为她的实验结论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造成错误的原因是什么? 。
答案:(1)图略。(2)增大拉力(弹簧测力计向左移动、钩码向左移动)(3)不正确;因为只测量了一组数据,具有偶然性(不能得出普遍规律),不同的物理量不能相加。
36.
(2008襄樊)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宗旨是“绿色”和“人文”。在所有的比赛场馆都为残疾人(特别是乘坐轮椅的)建立了专用通道,为残疾人上下台阶提供了方便。它实际上也就是一种我们所学过的简单机械--斜面;使用它的好处是
。
答案:省力
20.(2008广安)杠杆是一种重要的简单机械,它的平衡条件是 ;当我们用钓鱼杆在河边钓鱼时,钓鱼杆是一种 的杠杆(选填“省力”或“费力”)。
答案:F1L1=F2L2 费力
12.(2008无锡)各式各样的剪刀都是一对对的杠杆。如图所示,要剪开铁皮,应该用 最合适;剪纸或布时,应该用 最合适。(选填标号)
解析:由于铁皮比较硬,剪开铁皮要用省力杠杆,乙、丙都是省力杠杆,但丙需要双手操作,不够连贯,适合剪树枝。剪纸或布时,不需要省力杠杆,而且使用费力杠杆可以省距离,更快捷,所以选甲。
答案:乙 甲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