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小孩偷葡萄”事件是作者以具体事件表现明先生的性格特点。这是他性格的必然发展。
因为他自傲,对于杨家的忍让,他理解成是“杨家怕他”;因为他追求金钱,而教书的往往贫穷,所以“明先生看不起这路人。他总以为教书的人是穷酸,没出息的”。当然,最为作者讽刺,鞭挞的,是明先生“黑点”的暴露,为此他“恨”杨先生--“杨穷酸居然有这够样的太太,比起他自己的要好上十几倍,他不能不恨”;他也恨杨太太,“挺俊俏的女人而嫁个教书的,或者是缺个心眼,所以他本不打算恨杨太太,可是不能不恨”。明先生这种“恨”让人啼笑皆非,细细分析,其实这种与狂傲相伴而行的嫉妒心理,也是自卑的表现(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地位他必须接受家庭现状,心中不安分不甘心又无力改变),是他双重性格使然,本质是十分病态的。
这种病态心理一直推动着故事情节往下发展。按理说,在明家,太太没有知识,不识字,先生相对而言应该明辨是非,但是“黑点”导致的嫉妒阴暗心理,使得明先生变得情绪化,“勾上他的厌恶来--她嫁给那么个穷教书的,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样的思想的指使,使他变得轻信,在如何看待杨先生的交涉信问题上,基本被明太太牵着鼻子走:明太太编了一些他爱听的字眼,打动他爱孩子的热情;明太太说信是“要求道歉”的,他完全相信;他想看看杨太太字迹的心理,也被明太太看穿。他最终决定不收“杨先生的臭信”。
明太太的谎言令明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他命令孩子们把杨家花草都踩坏;收到邮差送到的两封信,他不但对杨家没有歉意,反而“觉得只有穷酸才能那样客气,客气得讨厌。冲这份讨厌也该把他的花草都踏平了”。从中,我们再一次领教了自诩为“圣人”的他,内心里强烈的野蛮。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野蛮吧,当杨先生最终按捺不住,用砖头报复时,明先生没有表示什么。他还是“恨”,但“恨”中有了佩服,大概杨先生好不容易体现出来的“野蛮”符合他的胃口吧。这是明先生心理的转变的结果,很值得玩味:合乎礼仪、有教养的方式解决不了的纠纷,最终以暴力方式得到解决。
这是不是说明所谓的文明与野蛮,洋买办和小知识分子,老式市民和新式市民,从某种角度看本质一样呢?
(二)明先生形象分析
(一)明太太形象分析
小说一开头介绍“明太太的心眼很多”“大缺点,不认识字”,这应该可以算作性格中的两大特点。
这些都为下文很多情节埋下了伏笔,如果不是她心眼多,在明先生面前总是编排是非,就不会有两家不断的纠葛和冲突。如果不是她不认识字,从而多疑,拒收信件,那么送错信事件也不会演化成一场风波。
小说第一部分,通过一些细节体现了明太太脆弱的心理和可悲的家庭处境。
表面上看起来,“对于儿女,对于丈夫,她无微不至的看护着”,但这分明用了欲抑先扬的手法,在“无微不至”背后是一份让人心酸的小心翼翼,是卑微家庭地位的反映--她不仅仅随时可能失去妻子的名分,甚至连做“母亲”的正当名分都随时可能被剥夺。从这个角度来看,明太太是畸形社会里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压迫的可怜的人。
但是家庭中夫妇、母子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导致了明太太性格的异化。家庭里她是受虐狂,家庭外她成了虐待狂。家庭中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延伸到家庭之外,明太太成了可恨的压迫者,对邻居、对仆人、对她看不惯的任何人,她都时时刻刻想表示出她的尊严。这旧时代的家庭氛围中,她这样扭曲的双重性格是很普遍的。有趣的是,细细分析,不仅明太太,其实明先生,甚至杨家夫妇身上也都或轻或重地带有这样双重性格的痕迹。
小说第一部分交代了明太太的性格特点,这在第二部分中的具体事例中被表现。
在“小孩偷葡萄”事件中,多疑、心眼多,不识字、霸道的明太太“成功”调动自己的心计,蛮横地赢得了胜利。她“得意于自己的成功”,其言行举止、心理活动都跃然纸上。
《邻居们》
1、课文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4、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是20世纪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哥伦比亚作家,记者。197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文学博士称号,1972年获拉美文学最高奖--委内瑞拉加列戈斯文学奖,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的主要特色是幻想与现实的巧妙结合,以此来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审视人生和世界。重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百年孤独》(1967)《家长的没落》(1975)、《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在《百年孤独》发表之前,马尔克斯在拉丁美洲文坛之外并不广为人知。《百年孤独》甫一面世即震惊拉丁美洲文坛及整个西班牙语世界,并很快被翻译为多种语言。马尔克斯也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世界级作家。《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马尔克斯称威廉·福克纳为导师,显然深受其影响),描述了布恩蒂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其内容涉及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拉丁美洲历史文化的浓缩投影。《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是二十世纪现代文学中不容错过的精品。
《百年孤独》的英译本在数十种外文版中被公认为最佳。以此为基础的中译本(高长荣译,十月文艺出版社,北京)也为几种中译本中的佼佼者。《百年孤独》另有从西班牙文直接翻译的版本:黄锦炎等合译的上海译文出版社版与吴健恒独力翻译的云南人民出版社版。
3、《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祖籍辽宁辽阳(一说河北丰润),祖先原为汉人,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人”(“包衣”系满语音译,意思是家奴)。曹雪芹一生正好经历曹家盛极而衰的过程。13岁前曾经在南京过了一段“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生活,13岁迁居北京以后,据红学家考证,初在宗学工作了一个时期,这时他结识了敦敏敦城兄弟。乾隆十五年左右迁居北京西郊黄叶村(现为曹雪芹纪念馆),“蓬牖茅椽、绳床瓦灶”,“举家食粥酒常赊”,贫病无医,又加上幼子夭折,生活更加悲凉。他由贵族上层一下跌入社会底层的巨大变化中,饱尝了世态炎凉。生活上的困顿并没有消磨曹雪芹的志气,相反更促使他嗜酒狂狷,对现实表现出傲岸不屈的态度。
曹雪芹最大的贡献就是他的传世名著《红楼梦》,这本书创作过程十分艰苦。在小说第一回里说:“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减五次”,真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可惜没有完稿,就因幼子夭折,感伤成疾,就在贫病交迫中搁笔长逝了。曹雪芹逝世年份在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763年);另有一说认为他死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1764年),还有一说认为他死于乾隆二十九年甲申岁首(1764年初春)。曹雪芹死后,只留下“琴剑在壁”、“新妇飘零”,几个好友草草埋葬了这位伟大的作家。
曹雪芹《红楼梦》的未完成稿题名《石头记》,基本定稿只有八十回。八十回后的一些稿子,不及整理便已“迷失”。这八十回开始在为数很少的朋友中传阅,凡三十年之久。到了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伟元、高鹗第一次以活字版排印出版,已是一百二十回,书名亦由《石头记》改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续成的。
2、孙犁(1913~2002)现、当代小说家、散文家,被誉为“荷花淀派”创始人。原名孙树勋,河北安平人。1936年参加工作,任安新县同口镇小学教师,1939年后参加抗日工作,曾任河北抗战学院教官,晋察通讯社、晋察冀边区文联、晋察冀日报社及华北联合大学编辑、教师,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教师,《平原杂志》编辑。1944年在延安发表《荷花淀》《芦花荡》等短篇小说,以其清新的艺术风格引起了文艺界的注意。此外,还有长篇小说《风云初记》(三集),中篇小说《铁木前传》,文学评论集《文学短评》。
《白洋淀纪事》是作者最负盛名的一部小说和散文合集,其中的《荷花淀》《芦花荡》等作品,成为“荷花淀派”的主要代表作品。1949年后历任天津日报社副刊科副科长、报社编委,中国作家协会天津分会主席,天津市文联名誉主席,中国作协第一至三届理事、作协顾问,中国作家协会第四届顾问、第五届名誉副主席,中国文联荣誉委员。
1、老舍(1899 ~1966),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被誉为“人民艺术家”。满族正红旗人,北京人。
老舍一生勤奋笔耕,创作甚丰。20世纪30年代就成为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著有长篇小说《小坡的生日》、《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骆驼祥子》等,短篇小说集《赶集》等。其《骆驼祥子》问世后蜚声文坛,标志着老舍现实主义风格的形成,达到了他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曾先后被译成十几种外文。40年代的作品有:长篇小说《火葬》、《四世同堂》等,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短篇小说集《贫血集》、《月牙集》,以及通俗文艺作品集《三四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作品,主要有长篇小说《正红旗下》,长篇报告文学《无名高地有了名》,散文杂文集《福星集》,剧本《龙须沟》、《茶馆》等。老舍文学创作历时40年,作品多以城市人民生活为题材,爱憎分明,有强烈的正义感。人物性格鲜明,细节刻画真实。能纯熟地驾驭语言,善于准确地运用北京话表现人物、描写事件,使作品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强烈的生活气息。老舍以讽刺幽默和诙谐轻松的风格,赢得了人民的喜爱,195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他“人民艺术家”的光荣称号。
(三)体会作者描写人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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