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08年2月.青岛李沧法院审理了一起团伙抢劫案.案犯是15个平均年龄不到20岁的年轻人.最小的只有15岁.他们通过网络认识之后.为弄钱吃喝玩乐.结伙抢劫.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①坚持内圈交往.反对外圈交往②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复杂.我们在外圈交往中应该谨慎.避免盲从③自觉抵制社会生活中的不良影响④互联网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我们不应该通过互联网交往⑤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A.①③⑤ B.②③⑤ C.①②④ D.③④⑤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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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练习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