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识的掌握.教师与学生要有所区别.在广度与深度上教师都要优于学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要以能运用为最高准则.除了那些基本的概念.原理之外.其他的只要有所了解就行.我们也不能以掌握概念为最后目的进行教学.高明的老师是嘴上不出现知识.可每一个环节涉及的都是“理路 .就此而言.本案例好些地方缺乏课堂教学智慧.课堂上确实有“过显 的地方.有些教师认为.这堂课什么术语都不出现可能较好.对此笔者认为.对于那些有概念性质的知识.是不能取消的.因为它是认识的本身与再深入的基础.当然.对于本案例那些知识拥有概念的待遇.这确实需要商榷.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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