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是某中学八年级(1)班最漂亮的女孩.同学们都说玲玲应该上杂志的封面.给学校露露脸. 说来也巧.一天.玲玲上街.路过一家广告公司时被摄影师拦住了.摄影师说某少年杂志需要人物封面.他说玲玲无论长相.气质都适合.征得玲玲同意后.摄影师为玲玲照了几张片子.并给玲玲300元报酬. 几个月之后的一个星期天.玲玲和妈妈上街.在一家超市里.玲玲发现一种“开心果 的包装袋上赫然印着自己的头像.几粒开心果正往自己的嘴里飞去. 玲玲和妈妈非常生气.她们找到摄影师讨说法.摄影师说当初拍照时已给了玲玲报酬.照片的使用权归摄影师. 玲玲和妈妈决心靠法律维护权益.他们把摄影师和生产开心果的厂家告上了法庭. 请你查找相关资料.为玲玲这场官司提供法律援助. [活动与探究]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情况.当你遇到下列情景时.你应采取的正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情景 正确的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当你发现你的照片被某照相馆擅自放在其橱窗中时 当你的同学给你取绰号时 当你获得“三好学生 称号时.却有同学讽刺挖苦你时 当你发现有人冒用你的姓名.领取学校颁发的学习奖品时 [视野广角] 不要漠视你的肖像权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体形容貌.公民的体形容貌构成公民的肖像.公民的肖像受法律保护.即公民拥有肖像不受侵犯的权利. 肖像权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①肖像拥有权.公民对于自己以摄影.录像.画像.雕塑等形式表现出来的肖像.有权拥有或者允许他人拥有.②肖像使用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可以自己使用肖像.也可以同意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③请求权.肖像可反映社会对公民形象的评价.体现公民的人格尊严.因此.每个公民都享有维护自身肖像不受毁损.侮辱的权利.对于丑化.污损.毁坏肖像等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被侵害公民有排除侵害的请求权. 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公民的肖像权是公民一出生就享有的.并且属于公民终生享有的一项人身权. 肖像就像你的名字.是属于你专有的.任何人不得侵犯.中学生朋友们.不要漠视你的肖像权. 第三节 我们也有隐私权 [学习要点] 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隐私权不仅仅属于成年人.未成年人也一样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空间和精神空间.也拥有自己的隐私权. 公民有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揭露别人的隐私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行为. 当我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基础与能力]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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