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的特征 材料一:截止1997年底.全国已经有1882个县和县级行政区单位“普九 人口覆盖率为6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9%,初中阶段入学率为87.1%.其中江苏丹阳市小学入学率,继续保持100%.实践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7-15周岁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提高到95%. (1)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 义务教育法>第5条: 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材料二:1996年.辽宁丹东31中的学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多达50人.学校所在地的镇政府向各村发出通知.要求辍学学生返校上课.负责教育的同志挨门挨户宣传.动员家长让孩子复学.但仍然有9名学生没有去学校报到. 秋季开学前.镇政府在多次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告到镇安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向这9名学生的家长下达了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对每位辍学学生家长罚款300元至500元.并强令他们在规定期间内送子女复学.由于法律的有力干预.这 9名学生在新学期回到了学校. (2)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同时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 (3)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 材料三:1996年底,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三家联合颁布了.明确规定: 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缴杂费.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缴借读费.除此之外.未经三家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小结:通过今天的学习.同学们懂得教育的含义.教育的作用.受教育权的含义.义务教育的含义.地位和特征.希望大家能够珍惜学习机会.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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