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省益阳市高一10月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关于参考系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
A.参考系必须是和地面连在一起的物体
B.被研究的物体必须沿与参考系的连线运动
C.参考系必须是正在做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或是相对于地面静止的物体
D.参考系是为了研究物体的运动而假定为不动的那个物体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省益阳市高一10月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面关于加速度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
A.加速度描述了物体速度变化的多少
B.加速度在数值上等于单位时间里速度的变化
C.当加速度减小时,速度的变化也减小
D.当加速度与速度方向相同且又减小时,物体做减速运动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省益阳市高一10月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关于时刻和时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时刻表示时间较短,时间表示时间较长
B.时光不能倒流,因此时间是有方向的矢量
C.作息时间表上的数字表示时刻
D.1min内有60个时刻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省益阳市高一10月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关于质点的位移和路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位移是矢量,位移的方向即质点运动的方向
B.路程是标量,即位移的大小
C.质点沿直线向某一方向运动,通过的路程等于位移
D.质点运动一段时间,路程不能为零但位移可能为零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省益阳市高一10月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甲、乙为两个在同一直线上沿规定的正方向运动的质点,a甲=4m/s2,a乙=-4m/s2。那么,对甲、乙两物体的运动判断正确的是( )
A.甲的加速度大于乙的加速度
B.甲、乙两物体的运动方向一定相反
C.甲的加速度和速度方向一致,乙的加速度和速度方向相反
D.甲、乙的速率都是越来越大的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省益阳市高一10月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所示,物体的运动分三段,第1、2s为第Ⅰ段,第3、4s为第Ⅱ段,第5s为第Ⅲ段,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A.第Ⅰ段与第Ⅲ段平均速度不相等
B.第1s的加速度小于第5s的加速度
C.第1s与第4. 5s的速度方向相同
D.第Ⅲ段的加速度与速度的方向不同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省益阳市高一10月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多选) 物体做匀变速直线运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第1 s内速度变化量小于第2 s内速度变化量
B、第1 s内位移小于第2 s内的位移
C、第1 s内速度变化量等于第2 s内速度变化量
D、第9 s内速度变化量等于第2 s内速度变化量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省益阳市高一10月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多选) 做直线运动的甲、乙两物体的位移一时间图像如图所示,则( )
![]()
A.当乙开始运动时,两物体相距20m
B.在0~10s这段时间内,物体间的距离逐渐变大
C.在10s~25s这段时间内,物体间的距离逐渐变小
D.两物体在10s时相距最远,在25s时相遇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省益阳市高一10月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多选)甲、乙两车某时刻由同一地点沿同一方向开始做直线运动,若以该时刻作为计时起点,得到两车的
图象如图所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时刻乙车从后面追上甲车
B.
时刻两车相距最远
C.
时刻两车的速度刚好相等
D.0到
时间内,乙车的平均速度小于甲车的平均速度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4-2015学年湖南省益阳市高一10月月考物理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多选) 一辆汽车沿着一条平直的公路行驶,公路旁边有与公路平行的一行电线杆,相邻电线杆间的间隔为50 m,取汽车驶过某一根电线杆的时刻为零时刻,此电线杆作为第1根电线杆,此时刻汽车行驶的速度大小v1=5 m/s,假设汽车的运动为匀加速直线运动,10 s末汽车恰好经过第3根电线杆,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汽车运动的加速度大小为1 m/s2
B.汽车继续行驶,经过第7根电线杆时的瞬时速度大小为25 m/s
C.汽车在第3根至第7根电线杆间运动所需的时间为20 s
D.汽车从第3根至第7根电线杆间的平均速度为20 m/s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