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江西赣州十三县(市)高一上期期中联考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计算题
如图所示,直杆长L1=0.5m,圆筒高为L2=2.5m。直杆位于圆筒正上方H =1m处。直杆从静止开始做自由落体运动,并能竖直穿越圆筒。试求:(取g=10m/s2,
)
![]()
(1)直杆下端刚好开始进入圆筒时的瞬时速度v1。
(2)直杆穿越圆筒所用的时间t。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山东济宁兖州区高一上期期中考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参考系就是相对地面静止不动的物体
B.研究跳水运动员在空中姿态时,可以把运动员看作质点
C.物体运动时,平均速度的方向与位移的方向相同
D.亚里士多德早已对自由落体运动作出了科学正确的结论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山东济宁兖州区高一上期期中考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某人估测一竖直枯井深度,从井口静止释放一石头并开始计时,经2 s听到石头落底声.由此可知井深约为(不计声音传播时间,重力加速度g取10 m/s2)( ).
A.10 m B.20 m C.30 m D.40 m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山东济宁兖州区高一上期期中考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两个小车在同一水平面上做加速度相同的匀减速直线运动,若它们的初速度之比为1∶2,则它们运动的最大位移之比为( )
A.1∶2 B.1∶4 C.1∶
D.2∶1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山东济宁兖州区高一上期期中考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某物体沿竖直方向做直线运动,规定向上为正方向,其v-t图象如图所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A.在0~1 s内,物体的平均速度大小为2 m/s
B.在1 s~2 s内,物体向下运动
C.在1s~3 s内,物体做匀变速运动
D.在0~3 s内,物体通过的路程是2m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5-2016学年山东济宁兖州区高一上期期中考试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填空题
在做“研究匀变速直线运动”实验中,打点计时器打出的一条纸带中的某段如图所示,若A、B、C ……点间的时间间隔均为0.10 s,从图中给定的长度,求出小车的加速度大小是 ,打下C点时小车的速度大小是 。(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6届江苏苏北四市高三上期期中质量抽测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开普勒测出了万有引力常量
B.牛顿第一定律能通过现代的实验手段直接验证
C.卡文迪许发现地月间的引力满足距离平方反比规律
D.伽利略将实验和逻辑推理和谐地结合起来,发展了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6届江苏苏北四市高三上期期中质量抽测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如图,支架固定在水平地面上,其倾斜的光滑直杆与地面成30°角,两圆环A、B穿在直杆上,并用跨过光滑定滑轮的轻绳连接,滑轮的大小不计,整个装置处于同一竖直平面内。圆环平衡时,绳OA竖直,绳OB与直杆间夹角为30°。则环A、B的质量之比为
![]()
A.
B.1:2 C.
D.![]()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6届江苏苏北四市高三上期期中质量抽测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某同学为体会与向心力相关的因素,做了如图所示的小实验:手通过细绳使小球在水平面内做匀速圆周运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保持周期不变,减小绳长,则绳的拉力将增大
B.若保持周期不变,增大绳长,则绳的拉力将增大
C.若保持绳长不变,增大小球的角速度,则绳的拉力将增大
D.若保持绳长不变,增大小球的周期,则绳的拉力将增大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6届江苏苏北四市高三上期期中质量抽测物理卷(解析版) 题型:计算题
2015年我国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大大缩短了车辆通过收费站的时间。假设一辆汽车以10m/s的速度驶向收费站,若进入人工收费通道,它从距收费窗口20m处开始减速,至窗口处恰好停止,再用10s时间完成交费:若进入ETC通道,它从某位置开始减速,当速度减至5m后,再以此速度匀速行驶5m即可完成交费。两种情况下,汽车减速时加速度相同。求:
(1)汽车减速运动时加速度的大小:
(2)汽车进入人工收费通道,从开始减速到交费完成所需的时间;
(3)汽车从开始减速到交费完成,从ETC通道比从人工收费通道通行节省的时间。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