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 题型:
(2013山东省威海质检)如图,在光滑的水平面上,叠放着两个质量分别为m、M的物体(m<M),用一水平恒力作用在m物体上,两物体相对静止地向右运动。现把此水平力作用在M物体上,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两物体间的摩擦力大小不变
B.m受到的合外力与第一次相同
C.M受到的摩擦力增大
D.两物体间可能有相对运动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2013福建省二校联考) 如图2-1所示,小车沿水平地面向右匀加速直线运动,固定在小车上的直杆与水平地面的夹角为θ,杆顶端固定有质量为m的小球.当小车的加速度逐渐增大时,杆对小球的作用力变化的受力图正确的是图2-2中的(OO′为沿杆方向)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2013年江苏省泰州市期末)如图所示,在光滑平面上有一静止小车,小车质量为M=5kg,小车上静止地放置着质量为m=1kg的木块,和小车间的动摩擦因数为μ=0.2,用水平恒力F拉动小车,下列关于木块的加速度am和小车的加速度aM,可能正确的有:
A.am=1m/s2, aM=1 m/s2
B.am=1m/s2, aM=2 m/s2
C.am=2m/s2, aM=4 m/s2
D.am=3m/s2, aM=5 m/s2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2013年2月28日湖北武汉调研)如图1所示,在光滑水平面上叠放着甲、乙两物体。现对甲施加水平向右的拉力F,通过传感器可测得甲的加速度a随拉力F变化的关系如图2所示。已知重力加速度g=10 m/s2,由图线可知( )
![]()
A.甲的质量mA=2kg
B.甲的质量mA=6kg
C.甲、乙间的动摩擦因数μ=0.2
D.甲、乙间的动摩擦因数μ=0.6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2013江苏省苏州市调研)如图所示,质量相同的木块AB用轻质弹簧连接,静止在光滑的水平面上,此时弹簧处于自然状态。现用水平恒力F推A,则从开始到弹簧第一次被压缩到最短的过程中
A。两木块速度相同时,加速度aA=aB
B.两木块速度相同时,加速度aA<aB
C.两木块加速度相同时,速度vA>vB
D.两木块加速度相同时,速度vA<vB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2013贵州六校联考)a、b两物体的质量分别为m1、m2,由轻质弹簧相连。当用恒力F竖直向上拉着 a,使a、b一起向上做匀加速直线运动时,弹簧伸长量为x1 ;当用大小仍为F的恒力沿水平方向拉着 a,使a、b一起沿光滑水平桌面做匀加速直线运动时,弹簧伸长量为x2,如图所示。则
A.x1一定等于x2
B.x1一定大于x2
C.若m1>m2,则 x1>x2
D.若m1<m2,则 x1<x2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2013山东师大附中质检)如图所示,在粗糙的水平面上,质量分别为m和M(m:M=1:2)的物块A、B用轻弹相连,两物块与水平面间的动摩擦因数相同,当用水平力F作用于B上且两物块共同向右加速运动时,弹簧的伸长量为x1;当用同样的大小的力F竖直加速提升两物块时,弹簧的伸长量为x2,则x1:x2等于
A.1:1
B.1:2
C.2:1
D.2:3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2013山东济南测试)如图所示,小球B放在真空容器A内,球B的直径恰好等于正方体A的边长,将它们以初速度v0竖直向上抛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不计空气阻力,上升过程中,A对B有向上的支持力
B.若考虑空气阻力,上升过程中,A对B的压力向下
C.若考虑空气阻力,下落过程中,B对A的压力向上
D.若不计空气阻力,下落过程中,B对A没有压力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2013河北省石家庄名校质检)如图所示,木块A质量为1kg,木块B的质量为2kg,叠放在 水平地面上,AB间的最大静摩擦力为1 N,B与地面间的动摩擦系数为0.1,今用水平力F作用于B,则保持AB相对静止的条件是F不超过(g = 10 m/s2)( )
A.3 N B.4 N C.5 N D.6 N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 题型:
(2013安徽省江南十校联考)如图所示,吊篮A,物体B、物体C的质量分别为m、3m、2m。B和C分别固定在弹簧两端,弹簧的质量不计。B和C在吊篮的水平底板上处于静止状态。将悬挂吊篮的轻绳剪断的瞬间
A. 吊篮A的加速度大小为g
B. 物体B的加速度大小为g
C. 物体C的加速度大小为2g
D. A、B、C的加速度大小都等于g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