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3届北京市四中高三上学期期中测试物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三段不可伸长的细绳OA、OB、OC能承受的最大拉力相同均为200N,它们共同悬挂一重物,如图所示,其中OB是水平的,A端、B端固定,θ=300。则O点悬挂的重物G不能超过( )![]()
A.100N B.173N C.346N D.200N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2013学年云南省宣威五中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物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如图所示,水平力F将物体P压在竖直墙上,物体P始终处于静止状态,则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若增大F,则P所受摩擦力增大 |
| B.若增大F,则P所受摩擦力不变 |
| C.若在P上放一物体,则P所受摩擦力增大 |
| D.若在P上放一物体,则P所受摩擦力不变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2013学年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物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如图所示,一个重为10N的砝码,用细线悬挂在O点,现在用力F拉砝码,使悬线偏离竖直方向30°时处于静止状态,此时所用拉力F的最小值为:( )![]()
| A.5N | B.2.5N | C.8.65N | D.4.3N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2013学年甘肃武威六中高三第五次阶段性学科达标考试物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如图所示的水平面上,橡皮绳一端固定,另一端连接两根弹簧,连接点P在F1、F2和F3三力作用下保持静止,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 A.F3>F1>F2 | B.F1>F2>F3 | C.F2>F3>F1 | D.F3>F2>F1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3届陕西省三原县北城中学高三摸底考试物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三个共点力的大小分别为8N、7N、6N则它们的合力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
| A.21N、5N | B.21N、4N | C.21N、11N | D.21N、0N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届陕西省师大附中高三高考模拟理科物理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建筑工地上有时需要将一些建筑材料由高处送到低处,为此工人们设计了一种如图所示的简易滑轨:两根圆柱形长直木杆AB和CD相互平行,斜靠在竖直墙壁上把一摞瓦放在两木杆构成的滑轨上,瓦将沿滑轨滑到低处,在实际操作中发现瓦滑到底端处时速度较大,有可能摔碎,为了防止瓦被损坏,下列措施可行的是( )![]()
| A.适当增大两杆之间的距离 | B.适当减小两杆间的距离 |
| C.减小每次运送瓦的块数 | D.增多每次运送瓦的块数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物体的受力平衡 题型:单选题
如图为一直角支架AOB,AO水平放置,表面粗糙,OB竖直向下,表面光滑。AO上套有小环P,OB上套有小环Q,两环质量均为m,两环由一根质量可忽略、不可伸长的细绳相连,并在图示位置平衡。现将P环向左移一小段距离,两环再次达到平衡,那么将移动后的平衡状态和原来的平衡状态比较,AO杆对P环的支持力FN和摩擦力f的变化情况是( )![]()
| A.FN不变,f变大 | B.FN不变,f变小 |
| C.FN变大,f变大 | D.FN变大,f变小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物体的受力平衡 题型:单选题
如图所示,用轻绳吊一个重为G的小球,欲施一力F使小球在图示位置平衡(θ<30°),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力F最小值为 |
| B.若力F与绳拉力大小相等,力F方向与竖直方向必成θ角. |
| C.若力F与G大小相等,力F方向与竖直方向必成θ角. |
| D.若力F与G大小相等,力F方向与竖直方向可成2θ角.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上海卷)物理试题 题型:单选题
如图所示,用两根细线把A、B两小球悬挂在天花板上的同一点O,并用第三根细线连接A、B两小球,然后用某个力F作用在小球A上,使三根细线均处于直线状态,且OB细线恰好沿竖直方向,两小球均处于静止状态.则该力可能为图中的( )![]()
A.F1
B.F2
C.F3
D.F4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届宁夏贺兰县第一中学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物理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关于两个大小不变的共点力与其合力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合力的大小随两力夹角增大而增大 |
| B.合力的大小一定大于分力中最大者 |
| C.两个分力的夹角小于180°时,合力的大小随夹角的减小而增大 |
| D.合力的大小不能小于分力中最小者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