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来源:2011-2012学年吉林省吉林一中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物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质量为m的两个相同小球A、B穿在水平光滑细杆上,用两根长度为L的轻绳与C球相连,已知C的质量为2m,一开始A、B相距2L,现将系统从静止释放,A与B相碰前瞬间,A、B球的速度大小分别为
、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B.
,![]()
C.轻绳对A球所做的功为![]()
D.C球克服重力所做的功为![]()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1-2012学年江苏省邗江区高一物理限时训练10(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如图所示,两个半径不同,内壁光滑的半圆轨道固定在地面上.一个小球先后从与球心在同一水平高度上的A、B两点由静止开始自由滑下,通过轨道最低点![]()
A.小球的速度相同
B.小球的向心加速度相同
C.小球对两轨道的压力不同
D.小球对两轨道的压力相同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1-2012学年江苏省邗江区高一物理限时训练10(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在h高处,以初速度v0向水平、斜上和斜下方向抛出三个小球,不计空气阻力,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球落地速度大小均为 |
| B.小球落地速度大小为均v0+ |
| C.小球落地的速度是不一样的 |
| D.小球落地的动能是不一样的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1-2012学年江苏省邗江区高一物理限时训练9(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在h高处,以初速度v0向水平方向抛出一个小球,不计空气阻力,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球落地速度为 |
| B.小球落地速度为v0+ |
| C.若是斜上方抛出小球,则小球落地速度大于 |
| D.若是斜上方抛出小球,则小球落地速度等于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1-2012学年江苏省邗江区高一物理限时训练9(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在下列几种情况中,甲乙两物体的动能相等的是
| A.甲的速度是乙的2倍,甲的质量是乙的一半 |
| B.甲的质量是乙的4倍,甲的速度是乙的一半 |
| C.甲的质量是乙的2倍,甲的速度是乙的一半 |
| D.质量相同,速度大小也相同,但甲向东运动,乙向西运动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1-2012学年江苏省邗江区高一物理限时训练9(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两物体质量之比为1:3,它们距离地面高度之比也为1:3,让它们自由下落,它们落地时的动能之比为
| A.1:3 | B.3:1 | C.1:9 | D.9:1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1-2012学年江苏省邗江区高一物理限时训练9(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关于运动物体所受的合外力、合外力做的功、物体的动能的变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运动物体所受的合外力为零,则物体的动能肯定不变 |
| B.运动物体所受的合外力不为零,合外力必做功,物体的动能肯定要变化 |
| C.运动物体的动能保持不变,则该物体所受合外力一定为零 |
| D.运动物体所受合外力不为零,则该物体一定做变速运动,其动能要变化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1-2012学年黑龙江省庆安三中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物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A、B两个物体的质量比为1:3,速度之比是3:1,那么它们的动能之比是( )
A.1:1 B.1:3 C.3:1 D.9:1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2届湖南省岳阳市高三下学期教学质量检测(二)理科综合物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如图所示,在倾角θ=30°的光滑固定斜面上,放有两个质量均为2kg的可视为质点的小球A和B,两球之间用一根长L=0.2m的轻杆相连,小球B距水平面的高度h=0.1m。两球从静止开始下滑到光滑地面上,不计球与地面碰撞时的机械能损失,g取10m/s2。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下滑的整个过程中A球机械能守恒 |
| B.下滑的整个过程中两球组成的系统机械能守恒 |
| C.两球在光滑水平面上运动时的速度大小为2 m/s |
| D.系统下滑的整个过程中B球机械能的增加量为1J |
查看答案和解析>>
科目: 来源:2011-2012学年河北省邯郸市高一下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物理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水平传送带以速度v匀速传动,一质量为m的小木块A由静止轻放在传送带上,若木块与传送带间的动摩擦因数为
,如图所示,则小木块从放到传送带上开始到与传送带相对静止的过程中,转化为内能的能量为
| A. | B. |
| C. | D. |
查看答案和解析>>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