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辽宁,22)已知(1)
写出(2)
证明:对任意的|
解析: (1)由已知推得(2) 证法一:当-1≤x≤1时,
当 x>0时,又 F(x)是偶函数,所以F(x)在[-1,0]上是减函数.所以对任意的
∵
∴
因此结论成立. 证法二:当- 1≤x≤1时,
当 x>0时,又 F(x)是偶函数,所以F(x)在[-1,0]上是减函数.所以对任意的
又∵ ∴ ∴
因此结论成立. 证法三:当- 1≤x≤1时,
当 x>0时,又 F(x)是偶函数,所以F(x)在[-1,0]上是减函数.所以对任意的
由
∴ 因此结论成立. 证法四:当- 1≤x≤1时,
当 x>0时,又 F(x)是偶函数,所以F(x)在[-1,0]上是减函数.所以对任意的 ∵ 对上式两边求导,得 ∴ ∴ ∴ 因此结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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