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略)
作文分项分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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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20-17分) |
二等(16-12分) |
三等(11-7分) |
四等(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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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
内 容 20 分 |
切合题意 中心突出 内容充实 感情真挚 |
符合题意 中心明确 内容较充实 感情真实 |
基本符合题意 中心基本明确 内容单薄 感情基本真实 |
偏离题意 中心不明或立意不当 没有什么内容 感情虚假 |
等 级 |
表 达 20 分 |
符合文体要求结构严谨 语言流畅 字体工整 |
大体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完整 语言通顺 字体较工整 |
基本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基本完整 语言基本通顺 字迹清楚 |
不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混乱 语言不通顺,语病多 字迹潦草难辨 |
发 展 等 级 |
特 征 20 分 |
丰富 有文采 有创意 |
较丰富 较有文采 较有创意 |
略显丰富 略显文采 略显创意 |
个别细节例子很好 个别语句较精彩 略显个性 |
说明:①基础等级评分“内容”以“题意”、“中心”为重点;表达以“语言”为重点;发展等级评分,以“有文采”、“有创意”为重点。
②发展等级评分,不求全面,可根据下列“特征”3项11点中若干突出点按等评分。
丰富:材料丰富,形象丰满,意境深远。
文采:词语生动,句式灵活,善于运用修辞手法,文句有意蕴。
有创意: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新巧,有个性特征。
③错别字每错一字扣1分,重复不计。
④确认抄袭的作文,“基础等级”在四等之内给分,发展等级不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