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思想政治二年级( 上 )

 

备    课    笔   记

 

 

 

 

 

 

 

 

 

合肥实验学校     朱伟红

 

                                       2000年8月28日

 

 

 

 

前              言

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

识记:

(1)学习法律常识的重要意义。

(2)依法治国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2.思想觉悟目标

认识学习法律常识的重要性,提高学习法律常识的自觉性。

教学重点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意义。

教学难点

        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过程:

         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学习一门新的课程,即法律常识。我们将用一年的时间学习这门课程。

         这门课主要让同学们了解什么是法律,什么是宪法;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同学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的 法律素质,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失常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在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更显得尤其重要。

导入新课:

        今天我们学习前言课。

        前言(板书)

        前言课主要是让同学们孩子到学习这门课的重要意义。

教师示例。通过这个例子,我们知道每个人与法律密切相关。现在请大家看书第1---2页的内容,同时思考“为什么说公民生活离不开法律?”

        (学生回答后,老师归纳)

1.公民的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板书)

         因为,法律伴随每个公民度过一生,从生命到死亡。首先,法律规定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当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再次,当一个人触犯法律时,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

          (1)法律伴随每个公民度过一生(板书)

          (2)生活中处处有法律   (板书)

        请同学们看书第2―3页的内容,同时思考“为什么说国家的核子力离不开法律?”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2.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板书)

(1)国家的治理的定义。(板书)

(2)如果没有法律,国家承担的各项职责难以实施。(板书)

3.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具有重要意义(板书)

教师示例,《法盲的悲剧》大家听了以后有什么感受?请同学们阅读课文第3---6页,说明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的意义。

    (1)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律己的需要。(板书)

         因为要作到依法律己,必须首先学习法律知识。知法才能明确为什么是法律允许做的,什么是法律不允许 做的;什么是法律要求必须做的。

    (2)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办事的需要。(板书)

     依法办事,对于领导来说是按宪法和法律决策(决定政策

方针);对于国家机关来讲是按宪法和法律行政(行使政府职能);对于公民来说是按宪法和法律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从事各种活动,同违法防最行为作斗争。

    (3)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板书)

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依靠法律来维护才最有力、最有效。

(4)学习法律常识,是承担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

家的历史重任的需要。(板书)

       强调: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的标志  

巩固新课:

   请同学们结合自己遇到的问题或见闻谈谈学习法律常识的重要性。

课后作业:

1.问答: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2.名词解释:  (1)  国家的治理

                               (2)  依法治国

 

第一课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

教学目标

1.            认知目标

识记:

(1)我国指定法律的主要方式。

(2)对社会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是法律特征之一。

(3)法律的含义。

理解:

(1)列举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表面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的最重要的特征。

(2)列举实例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的目标

  运用:

   对提高道德水平有助于公民守法、护法,谈谈个人的体会和认识。

2.            能力目标

培养初步的抽象思维能力,能正确理解法律等一些较为抽象的

概念;培养初步的辨证思维能力,能正确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为思想觉悟目标的实现打下基础。

3.            思想觉悟目标

(1)认识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2)认识法律与道德有密切关系,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

教学重点

(1)法律的含义。

(2)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教学难点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辅相成。

课时安排

        2课时

第  一  课  时

复习检查

1.回忆上节课内容

从几个方面 进行

1)前言讲了什么?

2)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的一是什么?

3)两个概念  :国家的治理       依法治国

2.教师强调上节课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强调初二对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的要求

导入新课

        青少年下学习法律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到底什么是法律呢?请同学们把书翻到第七页今天我们学习第一课

         第一课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  (板书)

请同学们阅读第一课前言内容,告诉老师前言说了什么。(从前言中分析第一课的知识结构)

         (学生答,教师简单小结)

        这节课,我们学习第一框的内容

一.  什么是法律(板书)

教师要求学生通读第一框的课文设置思考题:

a.法律的含义是什么?

        B.法律的实施为什么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C.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D.道德与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组织学生围绕思考题展开讨论。

师讲解:下面,我们讲解法律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把握法律的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板书)

(1)国家制定或认可法律是国家创制法律的良种形式。(板书)

a. 国家制定法律的含义

b.  国家认可法律的含义

以上两种形式,一般都是以文字形式出现的,即成文法。在法制发展过程中,也有不成文法。

(2)规定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行为规则的一个重要特点。(板书)

2.         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板书)

(1)国家强制力主要指暴力                                  (板书)

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2)法律行为规则必须靠飞机强制力保证实施。(板书)  

因为:

第一,                  只有依靠国家强制力,才能迫使被统治阶级遵循与服从法律。

第二,                  对统治阶级成员中(在我国是人民中),出现的违法犯罪分子,也需要国家强制力予以制裁。

第三,                  只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才能确保人民享有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3)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征。(板书)

   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板书)

教师示例,单位、部门的规章制度、行为规则,只限于特定

范围的人群,而法律则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

(1)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板书)

(2)法律这一特征的表现。(板书)

4.法律的涵义

           小结:这节课,我们获得了一个新的知识,法律和道德都是人们的行为规则。知道了一个重要的概念:法律的涵义,并明确了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课后练习

        见基础训练前言和第一课的内容。

 

第二课时

复习提问

1.什么叫法律?

2.法律的特点是什么?

3.为什么说只有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法律才能得以实施?

4.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导入新课

教师示例:拾金不昧与拾金不还

这个例子说明法律和道德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他们是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的的。

二.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联系(板书)

(一)                 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相同点

1.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

社会主义道德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尚的道德。它主要包括:

a.崇高精神  

b.        社会公德

c.职业道德

d.        家庭美德

2.         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

3.         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集体主义

4.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的相同点

(1)阶级本质相同:都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2)指导思想相同: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3)任务和目标相同:都是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服务。

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我们能够清楚看到二者之间的具体

表现:

凡法律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谴责的行为;凡法律要求、鼓

励的行为,也是道德倡导、赞扬的行为;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道德要求。

(二)                 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相辅相成(板书)

具体表现:

1.我国法律维护并体现社会主义道德

(1)法律明确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

(2)我国法律具有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

(3)与此同时,我国法律还对某些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予以约束和制裁,通过强制手段打击丑恶现象,维护社会主义道德。     

2.社会主义道德补充着2我国法律的不足,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

3.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民自觉作到守法、护法

(1)道德水平提高了,就能更好地自觉守法

(2)道德水平提高了,就能从行动和道义上支持与维护法律

(3)青少年既要懂得法律与道德相同点,又要了解二者的区别

本课小结:

        今天,我们学习了两个新概念: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明确了一个新观念: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是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获得了一个新认识:提高道德水平对守法护法有重要意义。

 

巩固新课:

        请同学们看教材第16页“阅读与思考”,回答案例后面提出的问题。

 

课后作业:

1.基础训练第一课的内容

2.思考题: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什么?

 

 

 

 

 

 

第二课   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生活

教学目标

1.         认知目标

        使学生弄清以下概念: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秩序。初步掌握以下知识点:法律规范作用的表现,法律规范和协调人际关系,我国法律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的作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识记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秩序的规定。

2.         能力目标

        提高学生阅读能力。因为只要会读,才能感知教材,领会教材,抓注重点,由此切入后续的一系列活动。

   提高学生比较和分辨能力。这是学习法律常识应强调培养的能力。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就是线,就是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什么可以做,舍命必须做的界定。线内属于合法,线外属于违法。不能实施违法行为。

   提高学生辨证地思考问题的能力。如,引导学生认识:有法是这样,无法会如何?

   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的能力。其中包括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行为的能力;运用法律知识评价社会现象的能力。

 

3.         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教学要提高学生的以下觉悟:

(1)热爱法律。法不光是“治人”的,而且是“护民”

的;法既约束人的行为,又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它是护民治国的法宝。

(2)守法光荣,违法可耻。我国法律代表人民的利益,

守法即维护人民 的利益,违法几即损害人民的利益。要让学生有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

教学重点

(1)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确认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

准则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规范。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

社会管理秩序的规定。

教学难点

        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课时安排

         3课时

 

 

第      一     课    时

        从今天开始,我们将用三节课的时间,学习第二课,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生活。(要求学生看前言)简答:前言说了什么?师简单叙述第一课的内容、地位(本册教材从法律与国家的角度,阐明法律在治理国家的重要作用)。

 引入新课

       第二课  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板书)

教师强调第二课的的知识结构。

这节课,我们学习第一个筐题

一.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板书)

教师示例:

        1.请同学们到黑板上画圆和正方形(请同学们评议谁画的 最标准,由此揭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

        2.教师:我这里有一些小礼物请大家到黑板上来取。(由学生拥向讲台,教师被学生重重包围的场景说明没有规矩不行。)

       教师:这些现象说明了一个道理:

1.无规矩不成方圆(板书)

(1)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董规矩,守规矩。(板)

(2)社会生活需要共同的准则。(板书)

(3)法律准则的特点: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准则。它具

有普遍的适用性,人人都必须遵守;具有权威性,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由于法律的这些特点,因此它具有不同于道德准则、纪

律、规章等的规范作用。

(4)法律对人民言行规范作用的表现。(板书)

 a.指引作用――规定人们必须做什么,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

b.评价作用――判定,衡量人民的行为是否正当、有效、合法。

C.预测作用――人们应该如何做,某种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

D.教育作用――宣传教育群众,惩戒违法行为。

E .  强制作用――制裁、惩戒犯罪、强迫罪犯接受改造。

2.法律确认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规

范(板书)

       请同学们想一想,社会公共生活包括哪些场所、范围?人们之间有形成什么关系或角色?人们需要遵守什么行为规范?

师:通过以上讨论,我们认识到:

(1)社会公共生活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2)我国法律确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

(3)法律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

面。第一,确认。第二,指引教育。它使人们自觉地去遵循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准则。第三,制裁。法律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使人们不论自觉与否,都要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

(4)法律还协调、规范人际关系。

      在我国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准则的法律有民事的、刑事的、行政方面的法规,我们只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我国行政管理的组重要的一项法规。(板书)它包括五章45条。

        小结:今年台我们知道了知道了一个新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了一个新道理: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法律确认和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规范。

课后练习:

(1)预习下一框内容。

(2)《基础训练》同步练习3的有关内容。

 

第   二   课   时

二.维护公共秩序  保障公共安全(板书)

复习提问

        请同学们快速抢答(说出全称):在我国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准则的法律中,关于治安管理的最重要的一项法规是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评价总结)

导入新课

        请同学们交流上节课留给大家的题目:谈自我见闻中扰乱公共秩序的现象。

        (让学生多发言,教师注意引导案例涉及的方面、范围)

         教师归纳,引入新课。

1.维护公共秩序(板书)

(1)公共秩序的含义

主要包括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社会秩序等。

(2)法律严禁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板书)

a.维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秩序

b.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c.维护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师示例说明。强调有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应受到处罚情况。介绍处罚的种类,对比发现共同点。

(3)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a.          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b.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所产生的危害。

2.保障公共安全

(1)什么叫公共安全?

  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2)我国法律严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a.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予以惩处。

b.         对于那些上尉触犯法律的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依照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予以制裁。

       师简单讲解教材中的三个范例。

(3)我国对广大青少年在保障公共安全方面的要求。

       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和运用法律制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保障公共安全的两个方面。青少年学生既要逐步学会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做斗争,又要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按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共安全。

教师小结本课:

        通过以上 的学习,我们,明确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主要内容;了解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实际行动中要作到自觉守法,并能运用法律武器,同妨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作斗争。

课后作业:

        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     三    课    时

导入新课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维护公共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这节课我们学习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三.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同学们先自学第一目题的内容,找出:(1)社会管理秩序的含义。(2)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应包括那些方面。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1. 社会管理秩序需要法律维护(板书)

(1)  社会管理秩序的含义(板书)

        社会管理秩序,是指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及秩序。

        国家机关的管理工作,包括对公用设施的管理,对文物的管理,对公共环境的管理,对毒品的管理等。

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是在维护社会秩序,其管理本身也需要一定的秩序。这就是说国家机关的正常的管理活动和必要的管理秩序。由此也可以推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应包括两个方面,即实施管理的方面和被管理方面。

(2)  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应包括两个方面。(板书)

a.管理者发:国家机关极其工作人员     依法行政

b.被管理者:被管理对象    依法律己 依法做事 服从管理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秩序,不管他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2.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板书)

(1)  处罚的种类

a. 对那些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要依据刑法来处罚。

b.        对于那些尚未触犯刑律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则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酌情予以处罚。

(2)  关于对违反禁毒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的处罚。

    (请同学们分别回答,教师归纳)

a.禁毒斗争的重要性

       教师强调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关于禁毒的有关规定,强调毒品的危害;

c.禁毒斗争对青少年的要求

        中学生要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一方面要自觉依法律己,决不能吸食、注射毒品;另一方面要 积极同制毒、贩毒、运毒、藏毒等犯罪行为做斗争。

C.对于社会功用设施,要人人爱护。因为他是人们共有的家园。从爱护一草一木做起,不能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

(3)要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板书)

严重妨害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的行为――触犯刑法――依刑法处罚发―犯罪

妨害妨害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的行――未触犯刑法――一依《条例》处罚――一般违法

       关键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是否达到 触犯刑法是程度。

小结:

        这节课我们又学习了一个新概念:社会管理秩序。分清了一个重要界限:罪与非罪。明白了一个道理:维护社会秩序,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课后训练

(1)  尝试写报告《对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现象的思考》;

(2)  《基础训练》的有关内容。

 

 

 

 

第三课    依法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教学目标

1. 知识目标

识记:

(1)  我国宪法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规定。

(2)  我国规范经济活动的几个重要法律法规的名称。

理解:

         各种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要依据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的重要性。

2. 能力目标

(1)  结合个人的所见所闻,对照有关法规,具有初步

的正确判断多种经济活动参与者是否依法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

(2)  结合打击各种经济犯罪分子的实例,能够对社会

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发表自己的看法。

3. 思想觉悟目标

明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的道理,提法律对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起着规范、促进、保障作用的认识,依法规范自己作为经济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教学重点

(1)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2)  经济活动的参与者都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教学难点

(1)  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2)  法律规定我国经济活动只能感的各种规则。

教学安排

       3课时

第    一   课   时

复习提问

同学们还记得第二课讲的主要内容吗?

(学生回答)

导入新课

第二课主要讲社会公共生活与法律的关系。

师示例(经济领域 的犯罪案件屡屡发生,它对国家经济生活的负面影响)今天我们将第三课,经济建设与法律的关系。下面请同学们边看书边列出本框的知识结构,并写在笔记本上。

       学生写完后,请几位同学相互交流,教师作简单评价。

一. 宪法规定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板书)

师示例强调经济建设是我国一切工作 的中心。

师:我国的经济建设包括那些内容?(学生回答)

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包括这样多内容,那如何保证其有序、持久、顺利的进行?

1.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板书)

(1)  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有法律的规范和保障。(板书)

今年来,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多少部有关经济建设和经济生活的法律、法规?对经济建设起了什么作用/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行为属哪种犯罪?请同学们看书后回答。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2)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经济立法。

2.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提问:公有制经济成分包括那些经济成分?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什么?

(学生回答)

(1)  宪法规定了我国经济制度基础

(2)全民所有制经济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a. 全民所有制的定义和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强调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石,决定着我国的前途和命运,它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定义和作用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

a. 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内容

b.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采取的政策是什么?

3. 我国法律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1)  什么是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包括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即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

(2)  国家冰雹后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本课小结:(教师强调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课后作业 :  《基础训练》“同步练习四”

 

第    二    课    时

复习提问:

(1)  我国宪法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2)  我国宪法对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是怎样规定的

(3)  我国宪法为什么要作出以上这些规定?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导入新课

        这一节课,,我们将看看经济活动的规则是怎样的?经济活动中参与者应怎样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  法律规范经济行为(板书)

提问:(1)你在漫画中看到什么?

(2)你觉得漫画中反映的问题是什么?

  (教师出示漫画,学生回答后,教师提示)

师:漫画中的销售者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采用了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是不诚实的行为。

1. 法律规定我国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规则(板书)

经济活动也需要有一些准则和公共规则。经济活动也要有规矩、规则,这才能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保证每个人的正当的物质利益,保证人们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1)  法律规定各项规则的必要性。(板书)

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法律规定了各种规则。

师: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2)  经济活动规则依据和体现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板书)

a. 我国规范经济活动的几个重要法律、法规(板书)

《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b.经济活动规则依据和体现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师生讨论,分别阐述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的含义,师讲解几个范例,加以解释、说明)

平等:是法律规范的经济活动一个重要原则。它主要是制买卖双方的地位平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平等。

公平:(强调)它不仅表现在商品交换中要买卖公平,而且表现在竞争过程中要公平竞争。

诚实信用:是法律规范的经济活动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它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不弄虚作假,要言而有信。

师强调“国家为了保证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公平竞争,制定了一系列规则,违规者必将受到处罚”。

2. 法律规定经济活动的所以参与者必须依法规范自己 的行为(板书)

(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包括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板书)

(2)  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板书)

a.          生产者:是经济活动中的最主要的参与者。它能否生产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的产品,孩子界关系到四化建设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b.         销售者: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是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纽带和桥梁。

c.          消费者: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

(3)  经济活动才参与者应如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板书)

a. 关于生产者。教师结合实例分别与学生展开讨论。

b. 关于销售者。请学生举例说明。

c. 关于消费者。教师强调消费者应该做到公平交易,遵守市场和商店的秩序等要求。

本课小结:

        经济活动的所有参与者都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做到法定要求,才能保证经济活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课后作业

《基础训练》同步练习四

 

第   三   课   时

复习提问

(1)  公共财产包括什么?

(2)  宪法为保护公共财产做了怎样的规定?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可采取开火车和竟答比赛的方式)

导入新课

师:同学们说得好,公共财产是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物质基础,是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的重要保证。我国法律也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对于那些侵犯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人财产的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 法律打击经济犯罪(板书)

1. 法律打击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板书)

(1)法律保护公私财产的重要性。(板书)

(2)法律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私人财产不受侵犯。(板书)

请同学们结合实例谈谈法律为什么要打击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学生讨论后,教师总结)

师: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和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图书材料、林木、牲畜等)不受侵犯,是我国各种法律共同承担的重要任务。侵犯财产罪是我国刑事犯罪数量最多的异类,这类犯罪直接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对国家和人民有巨大的危害,因此,运用刑罚严厉打击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对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 法律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板书)

师:请同学们听几个案例,并结合课本内容思考下列案例中的违法人员违反了刑法的哪一条?

师举案例一、例二、例三。

师:请同学们结合这三个案例思考“想一想”“如果法律不打击破坏国家经济秩序的犯罪,会出现什么结果?”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一般都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如果法律不打击破坏国家经济秩序的犯罪就,不能保护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就不能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法律打击积极犯罪,充分体现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一重要特征。

本课小结      今天我们讲的侵犯公私财产罪和破坏经济秩序罪是刑法规定的九类犯罪中的两类犯罪,他们都属于经济领域的犯罪,而且是经济犯罪中最常见的两种犯罪。

        这些案例中的违法者有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他们作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由于没有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在经济建设、经济生活中禁止做什么。

课后作业

1.《基础训练》同步练习四做完。

3. 思考题:请同学们列举实例,说明经济建设能不能没有法律的引导、约束和保障。

 

 

 

 

 

 

 

第四课    依法保障、促进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

教学目标

1.认识目标

识记:我国宪法对思想道德建设内容的规定

理解:

(1)简要说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和巩固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

(2)列举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有关法律规定,表面法律保障并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能力目标

        能结合惩治制作、传播文化垃圾的犯罪分子的实例,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法律保障发表看法。      

3.思想觉悟目标

        明了法律规定的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注意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当地文明公约,努力提高科学文化知识水平,逐步把自己培养成为“四有”新人。

教学重点

        法律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主要内容的规定。

教学难点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课时安排

        2课时

第    一    课    时

导入新课

         师: 通过第三课的学习,同学们懂得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那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律有什么关系呢?

(师示例,合肥市的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工作,我校的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强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为解决这个问题,从这节课开始,我们学习:

第四课  依法保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板书)

师:请同学们认真阅读第四课的课题、框题、目题,并在本子上写出本框的知识框架结构或自学提纲。请两位同学到黑板上来写。

(对于上黑板书写的学生,教师要给予适当的评价)

现在,我们讲第一个框题:

一.法律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主要内容做了明确规定(板书)

1.法律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了明确规定(板书)

师:为什么法律要对加强精神文明做了明确规定呢?请大家阅读并思考书上关于华西村的巨变说明了什么?

(请一同学朗读,然后讨论,教师归纳。)

华西村的巨变,是由于他们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花结出的硕果。说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那么,什么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是什么?

        (请同学们看书,教师板书。)

(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含义(板书)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及道德水平的提高。

        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含义同学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理解:

a.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础。

b.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指导。

c.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表现。

(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地位和作用。(板书)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教师分别阐述“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强调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作用。)

(3)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板书)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不断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教师可提示学生记忆的方法:关键词记忆法----“培育”和“提高”;也可以采取归纳法记忆----归纳为“培育一个新人,提高两种能够素质”)

(4)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法律地位。(板书)

        首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离不开法律保证。教材用发“一个只有,三个才能”进行概括。

        其次,宪法规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法律地位。

        那么,应从那些方面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呢?

2.法律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做了明确规定(板书)

(1)法律规定了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板书)

a.思想道德建设的地位。

b.         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教师对三个思想做简要说明)

2)在全体人民中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教师分别阐述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结合实例做简单讲述。

(2)法律规定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板书)

a.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地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技术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

提问:请同学们看书回答:法律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规定了几个方面的内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四个方面:

第一,发展教育事业。

第二,发展科技事业。

第三,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第四,发展文艺事业和其他文化事业。

        教师强调,国家有关法律对以上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的有关内容的规定。

师:以上四个方面规定,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重要性,并为这些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小结: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一个概念:什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极其法律地位;二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极其法律规定。

巩固新课

1.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

a.重要指导思想               b.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c.中心环节                        d .主要组成部分

2.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

a.思想道德建设                b.思想文化建设

c.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d.民主法制建设

3.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技术的内容包括:

a.经济建设                          b.法制建设

c.思想道德建设                  d.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课后练习

         什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什么需要法律保证?

 

第  二  课  时

复习提问

1.上节课学习了什么?

2.完成坚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艰巨的任务,为什么离不开法律的保证?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1) 我国宪法规定:“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就以

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建立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法律地位,使精神文明建设不但成为当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活动准则。

(2) 有了法律保证,才能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

度化、法律化,才能防止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出现,才能开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3) 如果离开法律保障,就会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

设成为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得不到落实,就会使人们的注意力只限于物质文明建设,甚至仅限于物质利益的追求,物质文明建设就会失去理想和目标,现代化建设就有误入歧途的危险。

导入新课

如何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国法律又做了哪些规定?这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二.   法律对建设精神文明的基本措施做了明确规定(板书)

1.法律规定建设精神文明的基本措施(板书)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为指引、确保精神文明建设顺利进行,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类措施,即指引性措施和鼓励性措施。

(1)指引性措施(板书)

什么是指引性措施:(教材第53页第4自然段)

第一,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指引性措施。(板书)

宪法规定“两通过”措施:通过加强思想教育的方法,通过制定执行各种守则、公约的途径,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请一同学读第53页最后一段楷体字)

说明守则、公约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守则、公约不是国家制定的,不具有国家强制力,所以与法不同,也与道德规范不同,道德规范存在于热门们的习惯中。守则、公约具有条文的表现形式,上人民群众自觉的行为规则,它起者对法律的补充作用。当然,守则和公约必须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不与法律相抵触为前提。

第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方面的指引性措施。(板书)

(学生阅读第54页第一自然段、第二自然段,教师进行归纳性讲解)

宪法规定:在发展教育事业上采取国家办教育与社会力量办学相结合的措施;杂发展科学事业上采取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办法;在发展文化事业上采取发展文化事业和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相结合的途径。

法律确认的指引性措施,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2)鼓励性措施(板书)

鼓励性措施 的含义:(见教材)

        我国法律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鼓励性措施的规定,师简单讲解。(引导学生看教材第56页文字说明和插图)

鼓励性措施的作用:对于形成崇尚先进、小先进的社会风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法律不仅有规范、引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功能,而且有禁止、制裁损害精神文明建设行为的功能。

2.法律禁止和制裁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板书)

(请同学们列举所见所闻的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极其危害性。)

         对于这些严重污染、破坏社会风气,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法律必须加以禁止、制裁。那么,我国法律作出哪些禁止和制裁的规定呢?(请同学们看书,一同学朗读有关规定)

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刑法第363条、第364条的制裁规定要记住、背下来,以便宣传和运用这些法律规定,与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做斗争。

        我国法律禁止、制裁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规范文化市场,净化社会空气,遏制文化垃圾滋长蔓延,能够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小结:这节课,我们学习了我国法律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所具有的两方面的功能:一市规定指引性措施和鼓励性措施、引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二是禁止、制裁的规定严厉打击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进一步明确一个道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法律保障。

巩固新课

(1)我国法律规定的建设精神文明的基本措施,包括:

a.指引性措施                       b.指导性措施

c.鼓励性措施                      d.保证性措施

(2)下列选项中,表面我国法律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有:

a.宪法规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b.        宪法规定:在全体人民中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c.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国家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公民和组织

d.        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课后练习

        教材第58页练习2

     

 

 

 

 

 

 

 

 

第五课    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

教学目标

1.         认识目标

         使学生掌握以下概念:环境、环境问题、生态平衡。了解并识记以下内容:环境要素,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环保法律名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的核心。理解并掌握以下知识:人类活动对环境产生着重大影响,环境问题的严重危害,我国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原因,我国环抱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地基本原则,我国依法管理环境必须坚持的几项制度,我国法律规定的对违反环境法行为的制裁。

2.         能力目标

要求学生用联系的观点认识环境问题的危害,用发挥子的观点

立即依法保护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初步学习哟感对比的方法立即环境违法与环境犯罪的区别,以及对他们处罚的不同,提高学生的辨析能力;学习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认识环境问题,提高其参与环保活动的能力。      

3.         思想觉悟目标

要求通过有关环境知识的学习,增强学生的环境意识;通过对有

关环保法规的学习,增强其依法治理环境的法律意识;通过对依法治理环境的学习,初步培养在环境问题上的权利义务观念;并做到学以致用。

教学重点

(1)    环境问题极其危害。

(2)    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3)    青少年应自觉履行保护的环境的义务。

教学难点

          依法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课时安排

        3课时

第    一    课    时

导入新课

       请同学们阅读第五课的内容,阅读的要求是粗读,即只读课题、框题、目题。

(阅读后,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教师回答,教师在黑板右上角列出本课的知识总体框架结构)

师示例:环境污染的危害(一)、(二)

提问: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是启发学生对环境问题的思考,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师揭示课题

一.                       人类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板书)

1.人类环境(板书)

(1)环境的含义及环境要素的内容(板书)

提问:环境是指什么?环境要素主要包括那些内容?

(学生回答后,教师概括)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它主要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提问:构成这些环境因素有什么特点?

(学生回答后,教师讲解)

(2)从环境构成要素的特点看,人类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板书)

提问:什么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关系如何?

(组织学生讨论后,教师归纳)

(3)从人们对环境要素的依赖和利用程度看,人类环境又可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师简述二者的区别。)

试题详情

2.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板书)

 提问: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在环保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贯穿于环保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         (板书)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板书)

(3)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板书)

(4)依靠群众保护环境                    (板书)

小结:

(1)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使天下们深刻认识到依法治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初步了解了我国环境立法的情况,掌握了我国几个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名称,了解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2) 通过学习,逐步提高同学们的环保意识,增强环抱法制观念。

巩固新课

        列举实例,说明依法治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课后作业

        第77页练习第2题(3)、第3题。

 

     

 

第三课时

复习提问

试题详情

1.        简要说明我国环保的法律、法规的名称以及环抱基本原则的内容?

我国颁布环保法律、法规并规定环保基本原则的目的是什么?

导入新课

         师: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国国庆的以宪法为基础,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体系,使我国的环抱工作有法可依,那么,国家究竟应该怎样依法管理环境、保护环境,正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三.依法保护我们的家园   (板书)

师: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主要表现在哪两个方面?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一是依法管理环境,二是制裁违反环境法规的行为。

试题详情

2.追究违反环境法者的法律责任    (板书)

教师组织学生讨论,然后强调:

(1)                      对于那些违反环境法规但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环保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止或关闭等。(师示例)

(2)                      对于那些违反环境法规和有关刑事法律,严重污染、破坏环境,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强调:防止环境污染与破坏,保护环境,不仅是国家、政府部门、的事,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试题详情

3.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板书)

          师:请看一位地质工作者的见闻。(师讲一个故事,请天下们展开讨论,之后归纳。)

          广泛开展环境的宣传教育,使每一个公民了解我国的环境国情,深刻认识我国环境形势的严峻性、保护环境的紧迫性,牢牢树立环保意识,在从事各项活动前,充分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预防措施,这是我们,自觉履行环保义务首先要做到的。

(1)提高环保意识    (板书)

(2)增强环保观念   (板书)

(3)落实环抱行动   (板书)

         教师组织学生围绕以上三个方面展开讨论,适当作简单的总结性发言。强调保护环境疾驶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小结:

(1)                      通过本课的学习,我们了解我国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基本制度,追究违反环境法者的法律责任的必要性以及处罚的种类。

(2)                      通过本课的学习,使我们加深了对依法管理环境、保护环境重要性的理解。

(3)                      通过本课的学习,我们要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成为环境保护者。

巩固新课

列表比较我国环保法律法规的五大基本制度/

课后作业

《基础训练》同步练习六做完。

 

 

 

 

 

第六课  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教学目标

试题详情

1.认知目标

识记:

(1)未成年人的含义。

(2)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

(3)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含义。

理解:

(1)从用法律约束青少年的行为、友好青少年成长的环

境、协调社会对青少年教育保护职责三方面,说明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2)从国家利益和青少年的自身需要两方面,说明制定未

成年人保护的意义。

试题详情

2.      能力目标

        要结合个人的所见所闻,并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培养初步的正确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的能力。

试题详情

3.      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基本内容,知道未成年人应

该受到那些方面的保护,并需要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配合社会各方面的保护,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

教学重点

(1)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2)“四个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

教学难点

        司法保护

课时安排

        3课时。

 

第   一   课  时

导入新课

       通过第五课的学习,我们懂得了人类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没,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需要法律。那么,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不需要法律呢?(教师示例)师:青少年的保护必须立法,用法律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从今天开始,我们学习:

        第六课   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现在我们讲第一个框题:

一.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师: 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体会说说:为什么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归纳部分学生的发言。)

试题详情

1.   结合青少年的特点,说明我国为什么要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

试题详情

2.   《基础训练》同步练习7的内容。

 

第二课时

复习提问

      (教师出示小黑板):上初一的小刚的父母离异,谁也不愿承担抚养责任,小刚常在父、母两处跑来跑去,后来便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终于在别人的教唆、引诱下因偷窃而进了少管所。

 提问:(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小刚是否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为什么?

           (2)以小刚的事例说明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必要性。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导入新课

        小刚流入社会、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父母离异,双方推卸对小刚抚养、教育的责任,使小刚失去了正常的家庭保护,可见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多么重要。今天我们,就学习这方面的内容。

二.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板书)

试题详情

1.家庭保护(板书)

(1) 家庭保护的重要性(板书)

(学生讨论后,教师归纳。)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教师强调家庭保护的重要性:“基本生活环境”、“是未成年人的性格、品德、理想情操形成的起点和最基本的条件”“基本保证”。

(2) 家庭保护的含义(板书)

强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极其职责。

(3) 家庭保护――法定监护人应做到:

a.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

誉权等,并负有对他们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培养教育的 职责。

b.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c.代替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d.承担被监护人的未成年人造成的对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损害的民事责任。

e.当被监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代理未成年人获得赔偿。

(4) 家庭保护的作用。(板书)

第一. 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

第二. 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5) 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要求。(板书)

a.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简化职责和抚养义务

b.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板书)

c.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板书)

d.正确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板书)

教师示例,就a、d等条款的内容强调讲解。

试题详情

2.学校保护

(1) 学校保护的作用(板书)

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A.  学校是 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板书)

B.  学校教育是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板书)

(2) 学校保护的含义(板书)师简单强调

(3) 学校保护的内容(板书)

学校保护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未成年人的教育、发展、人

身权利人格尊严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4) 学校保护的基本要求(板书)

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四个方面:

a.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

介绍党的教育方针

b.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c.保护未成年人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l       师示例江西发生小学生集体受伤事故

l       四川发生中学生春游翻船死伤事件

d.“工读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强调:工读学校的性质;工读学校的任务;工读学校毕业生的出路。

小结:今天我们学习了对未成年人的两个保护:一个是家庭保护;一个是学校保护。要着重掌握含义、基本要求。

巩固新课

(1) 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是是:

a.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2) 属于学校保护的基本要求是:

a.监护    b.挽救     c.关心爱护学生    d.尊重学生的人格

课后作业

《基础训练》有关内容。

第   三  课  时

复习提问

        教师示例:长沙十名小学生联名上书市人大呼吁:“父母们,请从麻将桌上下来”

提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家庭保护的规定,对十名小学生的呼吁书有什么看法?(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复习关于家庭保护的规定(2)从复习中引出本节课要学的新知识。)

(学生发表看法,教师归纳。)

导入新课

关于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是我们今天这节课学习的内容。

三.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板书)

试题详情

1.社会保护(板书)

(1)社会保护的重要性(板书)

青少年不仅生活在家庭中、学校里,还经常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而社会环境中既存在着许多积极因素,也有一些消极因素。(教师示例强调。)这些都会对青少年的成长带来影响。缺少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就会在社会环境中受到损害。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带领学生看书第89页框题旁边的楷体字,指出:这几个在夜总会一直玩到临晨一点多钟的学生已经受到社会环境中消极因素的影响和侵害,他们急需社会保护。)

(2)社会保护的含义。(板书)

师强调:社会生活环境不同于家庭环境,也不同于学校环境,社会保护是特指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3)社会保护的作用(板书)

(4)社会保护的基本要求(板书)

a.各级政府应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并对中小学生开放。

b.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请学生讨论:为什么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教师归纳:

l       首先,营业性舞厅是高消费场所。对未成年人来说,有可能造成加重父母的负担和走向歧途的情况出现。

l       其次,未成年人缺少社会经验,经常出入营业性舞厅等场所,容易上当受骗。

C.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想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D.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        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应当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师 示例说明并请同学们在课本上划出:智力成果权、荣誉权、特殊天赋的含义以及保护未成年人这些权利的意义。)

试题详情

2.司法保护)(板书)

(1)司法保护的含义(板书)

师强调:

a.国家司法机关指哪些部门;b.依法履行职责c.专门保护措施

(2)司法保护的基本要求(板书)

a.办理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有别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引导学生看93页插图及有关少年少年法庭的说明。)

b.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c.对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免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应做好安置工作,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d.         人民法院处理继承案件、离婚案件、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

试题详情

3.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板书)

我们前面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外甥女还要求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学生发言后,教师归纳。)

(1)要依法自律(板书)

请同学们看书回答:青少年应怎样依法自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做了哪些禁止规定?

(2)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教育(板书)

提问:请说说你和同学们是怎样对待父母和老师的教育的?应该怎样对待父母和老师的教育?

(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板书)

小结:这节课我们小了两个基本知识: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含义和基本要求。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青少年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课后练习

试题详情

1.第97页练习3。

试题详情

2.《基础训练》同步练习七。

 

 

 

 

 

 

 

 

 

 

 

第七课 依法制裁违法犯罪

教学目标

试题详情

    1、认知目标

识记:

违法行为的含义。违法行为的类别。刑法的含义。我国刑罚的种类。

理解:

用法律保卫国家安全的实例,表明我国法律的性质。

    (2)用法律打击抢劫、盗窃、赌博、贩毒等犯罪的实例,表明我国法律惩治犯罪的作用。

    (3)以是否触犯刑律为根据,用事例说明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运用:

收集几个案例,表明违法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试题详情

2、能力目标

能结合违法与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

试题详情

3、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学习违法与犯罪问题的有关知识,知道违法与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违法与犯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而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教学重点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概念。

犯罪的基本特征。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及与其作斗争的重要意义。

    (4)引导学生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教学难点

           犯罪的基本特征。违法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课时安排

           4课时。

 

第  一  课  时

组织学生观看投影片

提问:

   (1)上述三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孙某、刘某、朱某的行为有什么共同之处?

   (2)朱某认为:“拾到的东西就是我的。”这种看法有什么不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孙某、刘某、朱某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因为他们的行为都未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了法律禁止做的事情,其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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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刘某、朱某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什么不同?

这就是本节课我们要搞清楚的问题。

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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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违法行为(板书)

违法行为:是指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板书)

(教师提示。)

          应该注意的是,违法行为指的是行为而不是思想,思想落后不是违法表现。违法的概念应从广义上理解,即凡是违反了宪法、刑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提问:上述三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孙某、刘某、朱某都是违反同一类别法律的违法行为吗?为什么?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朱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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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法行为的类别(板书)

          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犯罪)

            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1)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法的行为,也就是犯罪。(板书)

   (2)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板书)

   (3)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板书)

提问:投影一中的孙某的违法行为与投影二中的刘某和投影三中朱某的违法行为相比有哪些不同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投影二、三中的刘某和朱某,拨打110取乐、拾物不还,虽然也是违法行为,但违法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因而把这种违法行为叫做一般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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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板书)

提问:投影二、三中的刘某和朱某的行为没有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为什么也要给予制裁?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提问:刘某、朱某由于违反的法律不同而受到的处罚有什么区别?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朱某返还苏某手表是他违反民法通则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1)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板书)

刘某打110取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行政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是行政处罚。

(2)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板书)

(教师讲述。)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规,对犯有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指的是工商管理部门、林管部门、环保机关、公安机关等。

(根据学生情况,教师可补充行政处罚的种类,以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行政处罚有:警告、没收、罚款、责令赔偿损失、行政拘留等。)

提问:中学生王某因与同学打架,被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这是行政处罚吗?为什么?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学校给予王某的记大过处分不是行政处罚,是行政处分。因为学校不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不能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

小结:今天学习了:(1)违法行为的概念: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的类别: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三类;(3)一般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4)明确了一个认识问题:违法行为并不都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却一定是违法行为。

课后练习

辨别改错题:

(1)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但犯罪行为却不一定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第  二  课  时

 复习提问

          提问:姚某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吗?为什么?人民法院判处姚某死刑的依据是什么?姚某所造成的损失是出于故意所为,这说明什么?(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在温故中引发学生对本节课要学习的内容的思考,(2)使学生从对案例的讨论中把握本课时的内容。)(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姚某实施的上述行为,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独犯了刑法,受到了刑罚处罚,所以不再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是犯罪行为。姚某所造成的严重损失是出于泄私愤的故意所为,说明姚某手段恶劣,违法情节严重。人民法院判处姚某死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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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课我们来学习犯罪、刑法、刑罚的关系问题。

二、犯罪与刑罚(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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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犯罪(板书)(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1)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板书)

(2)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板书)

提问:投影一和投影二这两组材料说明犯罪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3)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板书)

第一,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板书)

          首先,犯罪是指人的行为,而不是指人的思想。因为人的思想活动是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其次,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社会的实际危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类犯罪大多属于这种情况。其二,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例如:犯罪的预备行为和某些犯罪的末遂等,这种情况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板书)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违反刑法的前提;违反刑法又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确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必须以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达到触犯刑法的规定为依据。刑事违法性,是区分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标志。

第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板书)

          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这是区别违法与犯罪的又一个重要标志。

胡某的行为已经具备了犯罪的前两个基本特征,造成了严重危害性并触犯了刑法第264条,理应受到刑罚处罚。但胡某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说明胡某虽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他还是有罪的人。上述分析说明: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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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板书)

(1)     违法和犯罪的区别。(板书)

佟某被处分前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受处分后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第一,                        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

(2)     违法和犯罪的联系。(板书)

提问:佟某受处分前后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共同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第一,                        二者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第二,                        二者都是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一般违法不改,可能导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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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微杜渐,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板书)

请同学们看书第三者13页“议一议”中关于该不该摘荔枝的争论。

提问:假如你在场,应当怎么办?为什么?

(学生讨论后,教师归纳。)

第一种意见:我反对偷别人的荔枝。因为这样做侵犯了别人的合法财产。第二种意见:我劝同学不要偷荔枝,答应明天我买荔枝请大家尝。第三种意见:我劝同学不要偷荔枝。

以上三种意见都是正确的。三种意见的核心都是“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许多犯罪都是从小毛病开始的。“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思想是危险的。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发展到违法犯罪。所以,青少年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社会主义的好公民。

小结:今天我们讲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不同。讲了违法与犯罪的联系:一般违法与犯罪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有一般违法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明确了一个认识: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第八课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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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知目标

识记:

(1)     宪法的含义

(2)     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

         (3)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宪法规定。

         (5)我国宪法的构成。

     理解:

   (1)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列举我国宪法的有关条款,说明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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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能力目标

   (1)结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或规范,初步具备识辨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行为是否违宪违法的能力。

    (2)能够对照社会与生活实际,大体说明宪法对我国公民各项自由和权利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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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

  提问: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有哪些?区分不同性质国家的根本

问题有哪些?

(学生回答后,教师提示。)

区分不同性质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有: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1)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3)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6)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文化教育权利等。

(7)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纳税、劳动、受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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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板书)

提问:何为法律效力?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提问: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哪几方面?

(1)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板书)

(教师引导。)

我国法律、法规浩如烟海,涉及领域非常广泛,牵涉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但归其大类,主要是政治、经济及与公民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这些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体现。

提问:举例说明我国制定了哪些使宪法具体化的法律?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①              与国家政治制度相关的法律

②              与国家经济制度相关的法律

③              与公民权利和义务相关的法律

(2)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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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板书)

提问1:为什么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请看投影:(投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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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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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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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由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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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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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提问2:宪法是如何制定和修改的?

请看投影

(投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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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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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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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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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普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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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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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修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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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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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并由全国大人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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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普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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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

举例二:

  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一大特色是行政与司法合一,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这种政治化社会中,“人治”代替“法治”人存政举,政府是全能的,具有巨大的权威,相对于民间社会来说,力量过于强大。这一点在经济领域尤为突出。

举例三: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

(板书)

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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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提问:我国有哪些社会团体和组织?其中,处于领导地位的是哪个?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我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遵守宪法方面,应该而且必须为其他团体和组织做出表率。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原因,知法守法的观念在一些人头脑中仍很淡薄,“长官意志”等现象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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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宪法与每个公民的生活密切相关。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求每个公民自觉遵守。

宪法第56条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1980年报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纳税项目、计算方法和对匿报所得额、偷税、抗税者的处罚方法。

举例八:

一般来说:宪法通过三种方式规范公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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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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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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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公民必须做出某些行为。(板书)

            请围绕以上三方面内容各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小结:本节课的内容是将上节课的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体化,即:通过宪法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突显它的极大的约束力和概括力。任何人不得做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事,从而牢牢地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作用。

巩固新课

          结合当地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和大案要案的典型案例,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重要概念具体化,写出字数约一千字的案例分析,明确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对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对全体公民的约束力。

第三课时

          中国社会几千年以来都是以“人治”为主导的社会,甚至新中国成立以后,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法律得不到应有尊重,尤其在“文革”中遭到践踏。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日益清晰,那就是要形成一个以“法治”为主导的现代社会。

复习提问

(1)“法治”和“人治”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2)法治社会的根本特点是什么?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既然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一切社会团体和组织、一切公民的行为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准则,于是就产生了法制社会的两个重要取向:在制度层面上的规范政府取向和在观念层面上的权利本位取向。

         在中国长期的法律观念中,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上,一直是强调“义务”而忽视“权利”;强化权威、服从,忽略人的权利、自由和尊严。而任何革命的目的,都是追求人的解放;中国人民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奋斗,也是为了建立一个人民享有充分权利的社会,改变长期以来受剥削和压迫的状况。

导人新课

          梁启超说:“国家,譬犹树也;权利思想,譬犹根也……为政治家者,以勿摧压权利思想为第一义;为教育家者,以养成权利思想为第一义;为私人者,无论士焉、农焉、工焉、商焉、男焉、女焉,各自坚持权利思想为第一义。”

三、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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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板书)

提问:

什么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了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只有得到法律确认,才是合法权利,才能得到国家保护。宪法是根本大法,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是基本权利。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和政府有保证其实现的责任。

         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24项条款中,涉及公民权利的条款有18条,规定了公民20多项自由和权利,涉及政治、经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宗教信仰、批评建议、控告检举、劳动、休息、养老、抚恤、保护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等方面,内容十分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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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系(板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非写进宪法就完事大吉了。相反,必须有相应配套、切实可行的法律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立法保障。(板书)

     1978年以来的20年,是我国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的20年,尤其是近5年(1993―1997年)来,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117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占20年立法总和的1/3以上。

提问:1978年以来,我国通过的与保证公民权利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2)司法保障。(板书)

     有了这些具体而明确的法律,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就有章可循,但法律的实施还得靠司法系统,包括以律师、检察官、法官、舆论监督力量等一整套广泛的社会力量相配合。

          我国宪法将审判权赋予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设立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庭。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相应的审判庭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保证公民合法权益。

          法律既是由人制定的,也是由人来执行的,而人生存在广泛的环境和复杂的系统中,使至高无上的法律每日面临着光怪陆离的社会生活中最为复杂的一面。

在司法保障方面,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产生了深远影响。(具体内容见教材第126页)

小结:

         公民权利的保障是社会权利、国家权力保障的基础。我国法律在使公民权利合法化、保证公民基本权利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无论是立法系统还是司法系统,都在向现代化社会的方向迈进,法制建设在顺利进行。

          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是一个复杂内容,不是制定了法律就完事大吉了。首先要熟悉与保证公民合法权利相关的法律,其次要知道保护合法权利的运作过程。

课后练习

(1)熟悉至少一个与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相关的法律,举出自身权利尚未得到保护或正在受到侵害的事实。

(2)在寻求律师介入与帮助、法律保护与协助、传媒关注与监督方面,找到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

(3)《基础训练》同步练习9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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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练习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