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⑴人人享有人格尊严。⑵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等不受侵害。⑶依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
3、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录Ⅱ夺他人生命,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
专题3: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中考说明要求:
2、维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有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的规定,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我国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我们要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提高安全意识.远离危险,免受伤害,学会自我保护的基本方法。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讨还公道。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1、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⑴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⑵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害。
⑶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⑷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⑸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考什么--知识点详解
4、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是密不可分、相互依存的。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既要求公民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又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那种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的观点和行为是错误的: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观点和行为,也是错误的。
专题2:维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中考说明要求:
3、忠实履行公民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忠实履行义务要求我们: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2、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
公民行使权利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⑴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⑵公民要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⑶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⑷公民要自觉履行义务: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⑸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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