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当
时,
对任意的
恒成立,求实数
的取值范围。
(六)
(Ⅰ)求
(用
表示);
已知向量
满足
,且
,令
,
的长为
时,
………13分
![]()
………………………………11分
,
可设![]()
(3)P(2,0,0),B(0,2,2),C(0,2,0),A(0,0,2),
共线,
二面角
大小为
;………………………………………………9分
设二面角
,显然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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