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2.七年级(1)班的小华同学,在一天放学后,把教室的窗帘拆下来带回家花了近一个小时洗干净了,第二天早上又把洗干净的窗帘挂好。对此事四个同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你赞同哪一个? ( )
A.甲同学看见了淡淡地说了一声:“洗得还挺干净”
B.乙同学说:“小华同学的行为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C.丙同学说:“班上的窗帘何苦自己拿回家洗呢?”
D.丁同学说:“我还是刚才听某某同学说的,不说我还不知道呢。”
1.对于刚踏进中学校门的初中生来说,在学习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
①学会自主学习 ②提高学习效率 ③科学安排时间 ④多花时间死记硬背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24.材料:16岁的小明,曾经被评为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但自从结识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朋友”后,完全变了,他学会了吸烟喝酒,泡网吧。家长给他的零花钱,不够用,就开始小偷小摸,后来又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财物,并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从拘留所出来后,他不思悔改,又先后七次到同学家行窃,窃得现金4000多元和价值2000多元的财物,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魏明有期徒刑3年。
(1)小明在人生道路上走错了哪几步?
(2)小明从一名三好生变成罪犯给我们哪些启示?
2008-2009学年度淄博市周村区第一学期七年级期中考试
23.小文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他对什么都感兴趣,只要是他观察和想象到的新鲜东西,都爱研究一番,试着做一做。他为奶奶做成了新式躺椅模型,这种躺椅可以坐,可以躺,拉出底板还可以搁脚。他还做成了“潜望镜”、“走马灯”等多种玩具。有一天,小文听邮递员叔叔说,使用世界通用的邮筒分信很辛苦,也影响信件的传递速度,就下决心发明一个新式邮筒。后来,经反复设计、修改,他终于发明出了一种既能减轻分信负担,又能加快传递信件速度的邮筒,这项成果还获得了第一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创造发明比赛一等奖呢。文彪的生活也因这些“小发明”、“小制作”而充满了无限的乐趣。
(1)小文的“小发明”、“小制作”都是从好奇心开始的,增强好奇心有什么作用?
(2)小文由好奇开始,对什么都感兴趣,进而发展为高雅情趣,培养高雅情趣有什
么作用?
(3)你从小文身上能学到些什么?
22.某校初二学生小杰和小娜是好朋友,同时,他们也是学习上的竞争对手,每次考试俩人都名列前茅,不相上下。可在前几天的数学竞赛中小杰在考场上镇定自若,心情平静,情绪稳定,考出了好成绩。而小娜在考场上则处于紧张焦虑的状态中,他才做了几道题,就发现前面的同学已经把卷子翻到了下一页,他顿时觉得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了,考试成绩不理想。
(1)小杰和小娜在考场上的表现和考试结果说明了什么?为什么?
(2)假设小杰和小娜长期保持在考场上的这种情绪状态,对身心健康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3)假若你是小娜,你应如何调控好自己的情绪?
21.请你判断(对的打“√”,错的打“×”)
(1)人的情绪是多种多样的,也是复杂多变的。最常见的情绪有四大类:喜、怒、哀、乐。 ( )
(2)不同的情绪有相同的表现形式,即使是不同的情绪,它的具体表现是千篇一律的。( )
(3)产生消极情绪并不可怕,关键在于学会及时地调节和控制情绪 ( )
(4)情绪的宣泄要在道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能妨碍他人,不能损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 )
(5)丰富文化生活,提高审美能力是培养高雅情趣的唯一途径。( )
(6)高雅情趣是健康、科学、文明、向上的情趣。( )
(7)要杜绝不良嗜好,就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能力,避免盲目从众。( )
(8)赌博是一种恶习,也是社会公害之一,赌博害人害家害国但不害自己。( )
(9)“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能改变心态,陶冶情操。 ( )
(10)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都有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
20.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的法律依据是,看其违法行为是否触犯
A.《义务教育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C.《刑法》 D.《治安管理处罚法》
19.中学生军军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爸爸妈妈都很宠爱他,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气。后来他从小偷小摸行为开始,发展到偷同学、老师的钱包,终于有一天他与社会上的一伙“哥们儿”持刀抢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违法一定犯罪 B.一般违法与犯罪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C.犯罪不一定违法 D.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18.一般违法和犯罪都具有社会危害性,以下行为属于犯罪的有
①小黄的父母迫使儿子辍学,到个体企业打工挣钱
②张某不但自己吸毒,注射毒品,还参与贩卖毒品的行为
③李某在社会上结伙滋事,还参与了敲诈,拦路抢劫的行为
④周某参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17.对于“违法行为”理解正确的有
①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行为 ②是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③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④可以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电信诈骗举报专区 |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