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误区整合
(1)英国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时,英王权力只是受限,直到责任内阁制确立后,才出现“统而不治”的现象。
(2)英国从国家结构形式上实行的是联邦制,从政体上来说是共和制。
(3)英国中世纪的封建专制与中国古代的封建专制是有区别的,中国是权力高度集中,皇权超越一切权力;而英国王权却受到封建贵族的挑战,甚至限制,如英国《大宪章》的主要内容是限制王权,实质是维护封建贵族特权。
(4)英国《大宪章》是英国的宪法,而《权利法案》只是具有宪法的性质和作用,但其完整性、系统性和反封建性内涵并不具备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的特征。英国的宪法是由《大宪章》、《权利法案》等法律文件组成,其他三国的宪法是独立完整的,也是不断修正完善的。
(5)注意古希腊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制,近代资产阶级代议制实行的是间接民主制。
(6)注意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共和派与保皇派相妥协的结果,总统和参议院有很大权力,二者相互制约。
专题五 从被动到主动融入世界
--国际背景下的近现代中国国际地位的变迁
(七)、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特点
(1)英国:以君主立宪为主要特征,国王(君主)“统而不治”,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议会拥有立法权,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内阁是中央行政机关,内阁首相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2)美国:美国代议制实行典型的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联邦法院执掌,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的平衡。
(3)法国:1789年大革命后,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进行了长期反复斗争,直到1875年才确立了议会制共和国制度。总统执掌行政权,议会掌握立法权。
(4)德国:1871年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
(六)、美国1787年宪法进步性与局限性
(1)进步性:①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②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③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④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⑤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就,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给美国带来长期的稳定。
(2)局限性:①刚刚独立的美国既要建立强有力的政权以确保独立,又要防止政权走向独裁,所以美国1787年宪法强调三权分立的原则,强调政权的组织形式,但是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②以财产多少划分标准。
(五)、德国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与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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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德国二元制 君主立宪制 |
英国议会制 君主立宪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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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点 |
政体相同,都为君主立宪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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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点 |
国家元首 |
德意志皇帝,由普鲁士国王世袭,拥有广泛的权力 |
国王,国家的象征,“统而不治”无实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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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和议会、政府关系 |
宰相主持政府并担任联邦议会议长,但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
首相和政府(内阁)掌握行政权对议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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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 |
联邦议会(各邦代表组成)和帝国议会(民选,无实权)是立法机构 |
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是权力的中心 |
(四)、法国总统共和制与德国君主立宪制比较表(特别注意对比两国行政和立法机构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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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法国总统共和制 |
德国君主立宪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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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点 |
①都是近代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政治体制; ②国会由两院组成,下院由选举产生,享有立法权, ③(国家元首地位)总统或皇帝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总揽行政权力,有任免官员和解散议会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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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点 |
政体 |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
二元制君立宪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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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
总统 |
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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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产生方式 |
国民议会选出 |
世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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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中心 |
议会 |
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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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产生方式 |
法国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用普选方式选出 |
德意志联邦议会由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组成,帝国国会由选举产生,但它不能组成代议制的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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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议会、政府关系 |
立法权控制行政权:总统对议会负责:法国总统任免官员和解散议会须征得参议院的同意 |
行政权控制立法权;德国首脑拥有绝对的实权;帝国宰相(内阁首脑)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皇帝可以直接解散议会 |
(三)、英国君主立宪制与美国总统制的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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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英国君主立宪制 |
美国总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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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同 点 |
理论原则与经济基础 |
三权分立、私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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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性质(国体) |
资产阶级专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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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
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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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同 点 |
政体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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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脑 |
首相 |
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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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及产生方式 |
国王:世袭 |
总统;间接选举:有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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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地位 |
国家象征“统而不治” |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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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中心 |
议会 |
总统、国会、最高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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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产生方式 |
议会 |
总统任命议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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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议会、政府关系 |
政府(内阁)对议会负责,不对元首负责 |
政府内阁对总统负责,内阁、总统不对议会负责,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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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与议会制共和制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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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不同点(异) |
不同点(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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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制君立宪制 |
①
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②君主系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为礼仪性的。 ③政府(掌握行政权)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
君主世袭终身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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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制共和制 |
①议会有立法、组织及监督政府之权力 ②总统系国家元首,权力受议会制约 ③政府由政党(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或政党联盟组织, 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须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散议会,重新组阁或选举 |
国家元首选举产 生并有一定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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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英国君主立宪制 |
美国总统制 |
法国总统制 |
德国君主立宪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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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
国王 |
总统 |
总统 |
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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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产生方式 |
世袭 |
民选(任期四年,可连任两届) |
选举(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
世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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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任期 |
终身制 |
任期制 |
任期制 |
终身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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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有无实权 |
无 |
有 |
有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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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脑 |
内阁首相 |
总统 |
内阁部长 |
宰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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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产生方式 |
议会产生 |
总统任命 |
总统任命 |
皇帝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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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中心 |
议会 |
总统 |
议会 |
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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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 |
内阁首相 |
总统、国会、最高法院 |
总统和内阁 |
皇帝与宰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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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脑与会议关系 |
首相与内阁对议会负责,由内阁协调首相与议会的关系 |
总统与议会互相制约 |
总统与内阁部长共同对议会负责,总统可解散众议院 |
宰相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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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 |
议会 |
国会 |
议会 |
帝国议会、联邦议会 |
颁布:1871年春颁布。
内容:(1)规定德国为联邦制的君主国家。中央帝国政府控制各邦的军事、外交、海关立法、民法、刑法等大权,各邦只保留教育、卫生、地方行政权力,也保留了邦的君主政府和议会。
(2)皇帝拥有宣战、缔约、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的权力,有权统率全国军队,帝国宰相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3)帝国设立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两院制的议会作为立法机构:联邦议会是帝国最高权力机构。帝国议会名义上是立法机构,但所立法案须经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有效。
评价:局限性--君主制度被保留下来,帝国中的全部军政要职被容克地主包揽。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传统得以延续,这都阻碍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彻底完成。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德意志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
进步性--国家的统一,使德国前进了一大步,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帝制国家建立起来。此后,德国的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到19世纪末,德国已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
颁布:1875年,法国的国民议会以一票的微弱优势通过,确立共和制度。
内容:行政权归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他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代表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间接选出,可连选连任。立法权归于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的两院议会。参议院有权否决众议院的决议案。宪法规定众议院由普选产生。选民实际上受财产资格和在法国居住时期的限制。众议院可以提出并通过法案,但受到总统和参议院的控制。
影响: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是法国工业革命完成后进入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必然结果,宪法颁布后几年内,共和派经过极其艰苦的斗争,终于把众议院、参议院、内阁、总统等关键性职位都掌握在自己手中。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各集团在国家政权中都占据了自己的席位,共和制政体得到最终确立。它使工业资产阶级得以分享政权,促进了法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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