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联邦政府的建立
1789年1月,华盛顿当选美国首任总统。同年3月,选出第一届国会。
2、联邦制的权力结构
立法权归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会;行政权归总统;司法权归最高司法机关联邦法院。运行机制和主要原则是三权分立,即“分权与制衡”原则。
联邦制:国家有适用于全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各州在不违反联邦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行使主要国家权力,各州政府对本州的政治、经济、财政、文教等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权力构成:A、国会(立法权):
①组成:参政院 议员: 州议会选出,每州2名。 任期6年 议长:副总统
众议院 议员:选民直接选出,与各州人口成正比。 任期2年
②权力:有权想国民征税、调整国外贸易及州际贸易、征兵及在紧急时期调动民兵。只有国会有宣战权。总统任命的官员、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B、总统(行政权):①产生方式:选民间接选出 ②地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
③权力:在战时可行使独裁大权。有权提名并经国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直接领导政府。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
C、联邦法院(司法权):①大法官的产生方式:有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同意 ②权力:行使最高审判权;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
1、1787年宪法
(1)、背景 1)、独立战争后,建立邦联政体。局限:①建立起的是松散联盟。②州保持很多的重要的权力。③国家没有元首,中央最高权力机构邦联国会的权力极为有限。
2)、1786年,谢司起义后,统治者有了新的认识。
3)、西方启蒙思想的影响(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
(2)、制定:1787年,由华盛顿主持的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
内容:(1)由序言和正文组成。序言部分阐明了制定联邦宪法的目的和宗旨。
(2)正文部分对联邦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加以说明和制定。
(3)对其他立法事项进行规定。
(4)特别提到州与联邦政府的关系。
(5)规定修正案的制定和生效等问题。
意义:(1)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2) 这部宪法将西欧资产阶级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相结合,在美国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制度,保障了资产阶级政治和经济利益,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3)通过该宪法美国建立起联邦制国家,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1787年宪法进一步巩固了独立战争的成果,使美国革命得以完成。
4、君主立宪制的作用
为英国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不同政党通过议会斗争,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实现对国家政权的控制。很多问题可以通过议会各党派的协商和妥协来完成,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冲突。工业革命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工商业资产阶级迅速壮大。1832年英国进行第一次议会改革,英国工商业资产阶级在议会中的地位得到不断增强。(a背景:工业革命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工商业资产阶级壮大。 b 内容:富有农民和城镇有产者获得选举权。c 作用:工业资产阶级增强了在议会中的地位,在国家政权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保证了英国资本主义更加迅速的发展。)
3、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英国君主立宪制度是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它的主要特点是虽然保留了君主,但由议会掌权。但是18世纪以后内阁权力开始膨胀,英国议会的黄金时代过去了。
2、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1)确立:“光荣革命”之前,国王有一个最高的咨询机构枢密院,由国王指定的贵族任枢密大臣。“光荣革命”后,逐渐成为内阁的代名词。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华尔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
(2)特点:它是英国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治成员名单,经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制内阁。国王“统而不治”,只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起维系英联邦的纽带作用。
1、《权利法案》的制定
(1)制定:1688年“光荣革命”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结束,1689年,由英国议会制定。
(2)内容:以明确的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
(3)意义:后来议会权力日益超过国王权力,国王处于统而不治地位,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二)古罗马的法制
1、罗马法形成及分类
1)、定义: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前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2)、分类
①从形式上分:成文法和习惯法 (罗马共和国早期,罗马只有习惯法)
a、习惯法
特点: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局限: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可方便。 b、成文法
背景:平民和贵族斗争。 诞生的标志:《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5世纪中期)
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②从整体结构上分: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公民法: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背景:罗马对外扩张,版图扩展 目的:解决民族矛盾与经济问题)
3)、罗马法体系完成--《民法大全》
背景:①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 ②为巩固统治,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士大量授予公民权。 ③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
制定: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设立专门委员会
影响:它是罗马法的结晶,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2、罗马法的内容: ①主要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核心)②保护除奴隶以外自由民的权利,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他们的多种权利。③制约或消除父家长权、夫权等。
3、罗马法作用:(1)维护罗马帝国的统治。为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提供了法律依据,稳定了社会秩序;维护了奴隶制度,保证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巩固了帝国的社会基础;顺应了经济的发展变化,对公民的平等权利予以理论上的承认及私有财产的保护,进一步稳固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2)是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古代法律体系。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对近代欧美资产阶级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局限性:宣扬君权神授,皇帝的赦令具有法律效应,保护奴隶制度。
(一)雅典的民主专制制度
1、产生条件:(1)是由希腊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环境造成的:浩瀚海洋、灿烂阳光、众多海岛。
(2)是小国寡民的产物。(3)客观条件,首先是奴隶劳动提供了物质保证;其次,希腊靠近古埃及和两河流域文明的中心地带,便于从 亚非文明的成就中汲取营养。
2、雅典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
1)、基础--梭伦改革 (BC6C初)
内容:按财产多寡划分社会等级
作用:进一步打击了氏族制度残余,为雅典的民主政治奠定基础。
2)、确立--克里斯提尼改革 (BC6C末)
内容:用10个地域部落取代原来的4个血缘部落。
还设立了五百人议会,成立十将军委员会。
作用:大大削弱了氏族贵族的势力,确立了雅典的民主政治。
3)、顶峰(黄金时代)--伯利克里改革 (BC5C)
①公民参政范围:除十将军外,执政官和几乎所有其他官职向各等级男性公民开放;
②公民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内政、外交、军事防务、官员选举任免等事项;
③五百人会议:轮流执政,处理公民大会期间的日常事务,召集公民大会;
④陪审法庭:最高法院兼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
⑤十将军委员会:统率军队,参与政治;
⑥发放工资和津贴,鼓励低等级公民参政;发放“观剧津贴”。
3、主要特点
人民主权 轮番而治 权力制约 法律至上 公民意识
4、衰落:
①希腊的奴隶制既是城邦繁荣的基础,也是它没落衰亡的根源。
②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最终突破了只适应小国寡民的城邦制度。(根本原因)
③城邦的内部混乱和城邦间的长期混战。(公元前338年,马其顿王国亚历山大征服希腊。)
5、评价:积极作用:(1)以雅典为代表的希腊城邦民主制度,重视和强调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感,从而铸就了希腊人渴求知识、乐于探究的民族性格。(2)古代希腊在众多文化领域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产生了诸多文化巨匠。
局限性:真正能够享受民主只是少数成年男性。妇女无政治权利可言;广大的奴隶受到压迫;公民权对居留在雅典的外邦人来说也是遥不可及。
实质: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的奴隶主贵族少数人的民主,对奴隶而言是实行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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