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市长张广宁关于“住房问题已经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的表态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据此回答11-12题:
11.住房是居民的一种生活必需品,有人认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这体现的哲学道理主要是( )
A.主要矛盾决定了事物的性质
B.要善于处理复杂问题,正确解决矛盾
C.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复杂事物的发展进程
D.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恰当处理好次要矛盾
12.解决或改善大多数城乡居民住房问题,是国家实施房改的一项重要目的,在实施房改初期,采取的是对现住房实施房改,通过优惠的价格,卖给使用的用户。当房地产市场化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需要建立一个新的制度作为住房的长期保障措施,这个制度就是城市居民的住房保障制度。国家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措施,从辩证法角度体现了( )
A.矛盾特殊性 B.矛盾普遍性
C.物质决定意识 D.一切从实际出发
列夫·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其实幸福的家庭也各有各的幸福,不幸的家庭也有其相似性。我们中国有句俗语更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也就是说,再幸福的家庭,也会有难念的经。据此回答9-10题:
9.“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其实幸福的家庭也各有各的幸福,不幸的家庭也有其相似性。”这表明( )
A.共性寓于个性之中 B.整体和部分是不可分割的
C.矛盾既普遍存在,又各有其特点 D.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映物质
10.“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反映的哲学原理是( )
A.矛盾具有普遍性 B.矛盾具有特殊性
C.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化 D.任何事物都会有优点和缺点
在《红楼梦》第十三回中,梦中的王熙凤听到秦可卿的一番劝导: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你如何连两句俗语也不晓得?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话,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书旧族了!据此回答7-8题:
7.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登高必跌重”、“乐极悲生”共同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
A.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 B.矛盾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C.矛盾双方的转化是绝对的 D.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
8.“树倒猢狲散”给我们的哲学启示是( )
A.联系是无条件的 B.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C.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D.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世界自然基金会2007年5月7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发出指出告,污染、全球变暖、滥建大坝等现象的蔓延,正在使地球上最具代表性的河流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据此回答6-9题:
6.上述材料主要表明( )
A.先行后续的关系就是因果联系
B.整体功能总是大于局部功能之和
C. 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性,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因果关系
D. 当部分以有序、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有些中学生对“星座指南”的书很感兴趣。他们的文具盒、课程表都与星座有关,他们对自己的星座、幸运数字、幸运颜色了如指掌,非常痴迷。据此回答4-5题:
4.在这些中学生眼里,考试、情感、命运等都和星座有关。这些中学生的观点( )
A.肯定了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影响的 B.看到了人类社会的构成是多层次的
C.是用虚构的联系去取代事物的真实联系 D.否认了社会是客观世界发展的必然结果
5.把命运寄托于星座的安排,轻者致人不思进取,重者则扼杀理想,使人走入精神世界的迷宫。这说明( )
A.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 B.必须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
C.必须正确估量和对待自己 D.必须正确把握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
2007年4月17日中科院武汉植物园研究员丁建清博士在世界植物园大会上透露,外来入侵物种每年给中国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据此回答1-3题:
1.外来物种离开原生长地,由于天敌减少,在适宜的生态和气候条件下疯狂生长,危及本地物种的生存,导致本地物种的减少和灭绝。这说明( )
A.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B.联系不仅存在于事物之间,也存在于事物内部
C.事物联系的条件不同,其引起的联系状态就不同
D.有些事物之间有联系,有些事物之间不存在联系
2.外来物种的危害问题给予我们的启示是( )
A.必须杜绝外来物种的引进,保护本地生物物种
B.必须承认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
C.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就应无条件的吸收外来物种
D.必须注意事物联系的条件性,创造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条件,限制不利条件
3.丁建清呼吁各地应尽快建立针对入侵生物的预警体系。建立针对入侵生物预警体系的哲学依据是( )
①规律能够被认识和利用 ②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 ③人们能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提高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④人们能够改变事物固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A.①② B.③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三)与政治常识结合点
1、体现了政府的依法行政,做到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按一般程序,取消利息税需经人大立法程序,但在民意呼唤、民情期盼的舆论环境下,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作出取舍,既避免了由于人大立法程序过于复杂而拖延利息税调整时间,也合乎现代政府职能范围内高效行政的要求。
2、国家具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主要通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来实现。现在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时期,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在这种形势下,调整利息税,有望成为货币政策之外宏观调控的又一工具,以利于宏观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3、体现了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决定权。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4、体现了政府的性质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体现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对人民负责原则。利息税的调整,从民生角度看,是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需要,是对人民负责的体现。体现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举措是党和政府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
(二)与哲学常识结合点
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主观符合客观。1999年11月1日至今,我国对居民储蓄一直征收20%利息税。开征利息税,旨在促进居民增加消费支出、拉动内需上升。但近8年的实施效果表明,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深层次原因,我国储蓄倾向一直比较高,利息税在促进居民消费方面效果不明显。相反,一旦CPI(消费者物价指数)高涨,扣除利息税后银行实际存款利率反而为负。正因如此,关于利息税的调整势在必行。
2、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由于人们的利益立足点不同,对同一客观事实的评论也会不同。人们对于利息税有着不同的意见。在调查中,78.8%的人认为应该彻底取消。19.9%的人则认为,可以保留这个税种,但是应该设一个起征点,规定总存款在一定数额以下的可以免征利息税。
3、事物是相互联系的,联系是客观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这就要求我们坚持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利息税调整后,存款不会出现大幅回流。目前股票、基金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相当高,因此,利息税调整对股市影响有限。但将对国债、寿险等理财产品产生明显影响。国债年收益率本来低于同期存款利率,或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持平,但利息税调整后,无疑使得短期债券投资吸引力大幅度下降。如果储蓄存款的利息税调整,而国债的收益不作调整,国债的吸引力将大大下降。
4、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这就要求我们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利息税开征8年来,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物价指数有一定上涨,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相对减少。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的方针政策必须随之发生改变,利息税调整体现了这一点。
5、世界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矛盾是普遍的、客观的,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对于利息税的调整我们要辩证地看,一方面利息税这个税种的存在是合理的。因为,利息是个人所得的一部分,如果其它收入都要交个人所得税,那么利息收入就没有不交税的理由。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利息税制度上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其中最为人所诟病的是,其加重了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其存在有其不合理性。
6、体现了矛盾具有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事物及其每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通货膨胀已取代通货紧缩成为目前经济生活的主要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征收利息税与整个宏观调控的政策大方向不近一致,所以经济形势不同采取的措施也应该随着发生改变。
7、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尊重客观规律的统一。中国人民银行对利息税的调整过程既遵循了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又充分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一)与经济常识结合点
1、体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市场的调节不是万能的,有其自身的弱点和不足,需要国家采用经济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以确保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央银行调整利息税正是利用经济手段对经济进行调控的体现。
2、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息税可以适当扭转实际利率为负的局面,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协调发展。
3、储蓄的作用。利息税的调整从一定意义上说等同于加息,随着实际利息收入的提高,居民的储蓄愿望多少会上升,有利于实现市场供应和商品购买力之间的平衡,从而调节货币流通,稳定物价,实现社会的稳定。
4、利息调整对股市造成一定的影响。股票价格和预期股息成正比,与银行利息率成反比。央行调整利息税后,可能分流一部分股市资金,对股票价格会成生一定的影响。
对“利息税调整”的理论思考
背景材料: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07年6月27日上午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根据这一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决定自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相关链接]
“利息税”就是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1950年,我国颁布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后因种种原因停征。
目前所开征的利息税始于上个世纪90年末。当时,亚洲金融危机发生,我国经济出现通货紧缩势头,经济增长动力缺乏,投资不足,消费不旺,在连续七次降低银行利率并采取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后,储蓄存款余额依然持续增长,刺激消费成为当时的一种必然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从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征收储蓄利息税,以期把高额居民储蓄这只"笼中虎"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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