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313612  313620  313626  313630  313636  313638  313642  313648  313650  313656  313662  313666  313668  313672  313678  313680  313686  313690  313692  313696  313698  313702  313704  313706  313707  313708  313710  313711  313712  313714  313716  313720  313722  313726  313728  313732  313738  313740  313746  313750  313752  313756  313762  313768  313770  313776  313780  313782  313788  313792  313798  313806  447090 

1、了解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理论来源

德意志的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英法空想社会主义(英:欧文、法:圣西门、傅立叶)。

试题详情

8、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试题详情

10、了解《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1)1871年初,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不久,德意志帝国宪法颁布,确立了德国君主立宪政体。规定:

①行政权--皇帝和宰相。a.皇帝掌握国家大权,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拥有任命官员、召集和解散议会、决定对外政策<宣战与媾和>、创制法律等大权;由普鲁士国王担任。b.宰相是内阁首脑,主持内阁工作,由皇帝任命,只对皇帝负责。

②立法机构--两院制议会(联邦议会、帝国议会)。a.联邦议会由各邦代表组成,是帝国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实权;议长为宰相。b.帝国议会由成年男子普选产生,具有立法权,但作用很小,任何法案须经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议会对行政无监督权力,立法权实际受行政权的控制)。

(2)还规定德国为联邦制国家,帝国政府掌握外交、军事大权,各邦则保留了一些自治权。普鲁士在帝国中占统治地位。

(3)评价: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推动德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保留了浓厚的专制残余,皇帝具有绝对权威,议会并无实权。

试题详情

9、了解德国统一

19世纪中期,德意志长还处于分裂状态,严重阻碍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统一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资产阶级力量软弱的情况下,出现了专制色彩浓厚、经济军事实力强大的普鲁士邦国。19世纪六七十年代,在“铁血宰相”俾斯麦的领导下,普鲁士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完成了德国统一大业。(识P45、46图)

试题详情

8、了解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1875年,国民议会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共和政体。

(1)行政权由总统掌握:总统①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任期7年,连选连任;②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③任命部长等高级官员、缔结条约和特赦权;④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但内阁要对参议院负责;⑤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2)立法权属于两院制议会(参议院、众议院):①众议员:由成年男子直接选出,任期4年。众议院提出并通过法案,但受总统和参议院的控制。②参议员:间接选出,任期9年,每3年改选其中1/3。参议院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议案。

试题详情

7、理解美国总统共和制的特点(P43表格)

与君主立宪制相比,总统共和制具有如下的特点(括号内为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①国家元首及产生方式:间接选举产生总统,任期四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国王世袭)

②国家元首地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拥有军权。(国家象征,“统而不治”)

③政府产生方式:总统任命,议会通过。(议会产生内阁)

④国家权力中心:总统。(议会)

⑤国家元首、议会、政府的关系:政府<内阁>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也不对议会负责;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与监督<总统无权解散国会,国会可弹劾总统,二者平行>。(政府(内阁)对议会负责不对元首负责)

试题详情

6、了解美国联邦制的权力结构

①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

②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如征税、募兵、发行钱币、宣布对外和战、以及使用武力恢复地方秩序等。联邦政府使用全国的宪法和法律,在全国范围内行使主要国家权力;

③各州在不违背联邦宪法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主权。

④作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既避免过度集权的弊端,又有利于地方积极性的发挥,有利于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试题详情

5、理解美国1787年宪法

(1)背景:独立后的美国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邦联制造成社会动荡,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促进美国的繁荣发展;领导人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

(2)内容:(a)规定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b)国家权力分为行政、立法、司法三个部分,各部门权力彼此制约和平衡(体现了“分权和制衡”的原则)。(识P41图)

①总统掌行政权。(由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对宪法负责;有权提名并任命政府高级官员<任命须经国会同意>,直接领导政府,内阁只对总统负责;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批准方可生效>;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

②国会掌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每州两名,任期6年,每年改选其中的1/3;众议院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法律经国会通过,总统批准,方可生效;参议院有权批准总统的任命官员、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拥有宣战权;众议院对包括总统在内的所有文官提出弹劾,参议院审判>。)

③最高法院掌司法权。(九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除非犯罪,终身任职。掌握最高审判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有权审查行政、立法行为,认为总统或国会的法律、条约、政策“违宪”,可宣布无效>。)

(3)评价:性质--①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积极作用--②宪法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避免了绝对权力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③宪法一定程度调和了各方面的矛盾,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局限性--④承认黑奴制,妇女、黑人、奴隶无选举权;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对选举人资格有严格的限制,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体现的是资产阶级的民主。

试题详情

4、理解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它的主要特点是议会权力至上,君主统而不治。

(国王是国家元首,是国家统一的象征,“临朝不理政”;国家的权力中心在议会,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

试题详情

3、了解英国责任制内阁和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

(1)责任制内阁是英国政治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

①18世纪前期,内阁制开始逐渐形成,沃尔波尔实际上成为英国第一位首相。

②由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组织内阁;首相是内部首脑,内阁成员是各部大臣;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必须在大政方针上保持一致,与首相共进退。(识P38图)

③首相事实上掌握国家大权。首相权力主要表现为:主持内阁、提名各部大臣、决策国家的重要决策、有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

④内阁名义对国王负责,其实是对议会或首相负责。

(2)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的特点

工业革命后,工业资产阶级兴起,要求获得更多的政治权利。1832年议会通过选举改革。工业资产阶级获得更多的议席,大大加强了在议会中的作用,为工业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试题详情


同步练习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