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判断下列推证是否正确,并指出原因.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证明:假设
时,等式成立
就是
成立
那么![]()
=![]()
这就是说当
时等式成立,
所以
时等式成立.
2.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当
时,左边应为_____________.
1.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证明:(1)当
,左边=1,右边=1,等式成立.
(2)假设当
时,等式成立,就是![]()
那么![]()
![]()
![]()
这就是说,当
时等式也成立.
根据(1)和(2),可知等式对任何的
都成立.
例1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
例2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
6.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一个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的步骤:
(1)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n0结论正确;
(2)假设当n=k(k∈N*,且k≥n0)时结论正确,证明当n=k+1时结论也正确.
由(1),(2)可知,命题对于从n0开始的所有正整数n都正确 ![]()
5. 数学归纳法的基本思想:即先验证使结论有意义的最小的正整数n0,如果当n=n0时,命题成立,再假设当n=k(k≥n0,k∈N*)时,命题成立.(这时命题是否成立不是确定的),根据这个假设,如能推出当n=k+1时,命题也成立,那么就可以递推出对所有不小于n0的正整数n0+1,n0+2,…,命题都成立.
4.数学归纳法:对于某些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常常采用下面的方法来证明它的正确性:先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n0时命题成立;然后假设当n=k(kÎN*,k≥n0)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这种证明方法就叫做数学归纳法![]()
3. 完全归纳法: 把研究对象一一都考查到了而推出结论的归纳法称为完全归纳法.
完全归纳法是一种在研究了事物的所有(有限种)特殊情况后得出一般结论的推理方法,又叫做枚举法.与不完全归纳法不同,用完全归纳法得出的结论是可靠的.通常在事物包括的特殊情况数不多时,采用完全归纳法.
2. 不完全归纳法: 根据事物的部分(而不是全部)特例得出一般结论的推理方法叫做不完全归纳法.
1. 归纳法:由一些特殊事例推出一般结论的推理方法.特点:特殊→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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