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12967  212975  212981  212985  212991  212993  212997  213003  213005  213011  213017  213021  213023  213027  213033  213035  213041  213045  213047  213051  213053  213057  213059  213061  213062  213063  213065  213066  213067  213069  213071  213075  213077  213081  213083  213087  213093  213095  213101  213105  213107  213111  213117  213123  213125  213131  213135  213137  213143  213147  213153  213161  447090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运动的前夜继《狂人日记》之后发表的第二篇白话小说,也是他自己最满意的一篇小说,鲁迅先生后来亲自将它译成日文。《孔乙己》一文虽不足三千字,但结构的完整、情节安排的巧妙、思想的深刻、语言的精练,历来为人们称道不已。今天,重读这篇小说,我再一次被它的艺术魅力迷住,被它在喜剧的氛围中展示悲剧的内容,以“笑”写泪的写作方法折服。

古人说,以乐写哀,哀更显哀。同样,以喜写悲,也更添悲色。《孔乙己》一文所表现的悲剧性内容,就正是在喜剧的氛围中展开并得到强化的,“笑”纵贯了《孔乙己》一文的始末。作者把它与孔乙己悲惨的一生紧紧胶合在一起,让孔乙己在人们的笑声中登场,在人们的哄笑声中表演,最后又在人们的笑声中走向死亡。

文章首先介绍了孔乙己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为孔乙己的出场作一个引线。咸亨酒店的小伙计“我”因工作的单调、无聊(“专管温酒”)和生活的苦闷(“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而特别记起给自己带来笑声的孔乙己,“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记得。”孔乙己还未出场,我们就从中知道,孔乙己之所以被人记得,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有存在的价值,就因为他是人们单调、无聊和苦闷生活的一个笑料,能够给人们一点“笑”的满足。所以“笑”的本身含有孔乙己的深刻的寂寞和悲哀,反映了他在鲁镇的微不足道的地位和人们对他的侮蔑,也暗示了他悲剧性的一生:科场失意、穷困潦倒、受尽欺辱、悲惨死去。

1.笑声中“粉墨”登场

孔乙己一上场,就让人忍俊不禁:“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从前面三节的介绍中我们知道,下层劳动人民的“短衣帮”们喝酒只能靠柜外“站着”,穿长衫的上层地主阶级喝酒则是“踱进隔壁的房子里”“坐喝”。而孔乙己却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且是“唯一”的人,这说明他既不属于短衣帮也不属于长衫客,与他们都有一定的距离。孔乙己刚一亮相就以他的穿着和喝酒方式显示了他的特殊身份和与众不同。其实,从他“站着喝酒”这一点来看,他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与短衣帮没两样。但他偏又不肯脱下标志着知识分子身份的“长衫”,说明他死要面子,硬摆“读书人”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不愿与“短衣帮”为伍,这无疑会使他与周围的人孤立起来,因而成为他们取笑的对象。他穷困、懒惰,穿的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年多没有补,也没有洗”;常遭欺辱,“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但偏又自视清高,好卖弄学问,“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而被人取了个“孔乙己”的绰号。总之,孔乙己一登台亮相,作者就通过对他的身份、肖像、穿着、语言及绰号的描写、介绍,展示了他的现实处境与思想意识的矛盾、可笑。

试题详情

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孔乙己像一个垂死的人,正在被一群尖声叫着的狼群撕咬。

从中国到世界性的意义

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因此我们读《孔乙己》不一定永远都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解释其意义。过去多数人以科举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毒害的角度来解释,孔乙己代表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是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坚持要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究曹,从他身上去了解贾宝玉或小说的意义。因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同样,我们可以超越写作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读《孔乙己》,它一样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表面上孔乙己是一个受了科举制度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个人与社会之冲突的多种意义的象征。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被群众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事实的区别。在科举时代偷书不是一件可耻或甚至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种旧习后,社会却改变了。因此咸亨酒店,那个小小的社会对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埋葬他、置他于死地的陷阱。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据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价值观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梦幻中,他生活着的社会根本不能容纳像他那样的人。离开科举的框框读《孔乙己》,我们更能感到这篇小说的意义的丰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义。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 shaager)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中的推销员(willg Lo man)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

(选自《鲁迅小说新论》,学林出版社1993年版)

试题详情

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

试题详情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试题详情

一直到孔乙己大约已的确死了,掌柜的才停止那句话,它虽然简短,但对穷人来说,比子弹还可怕。它是杀人不见血的武器。这是任何社会都可听见的声音,因为任何社会都有穷人,也有像掌柜的市侩气十足、落井下石的人。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群众、小伙计、小孩子们、掌柜轮流向孔乙己的对话,我们发现都是攻击性的,对准他的弱点、隐痛,使他难堪。最后由何大人与丁举人来把他打得遍体鳞伤,最后死于严寒的冬天。“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对苦人凉薄的社会风气还不是跟天气一样?所以孔乙己最后死于冬天。请看小说中三种人的口里或心中所说的一些话:

试题详情

“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不要取笑!”

“跌断,跌、跌……”

滕云在《从〈孔乙己〉谈鲁迅小说的艺术成就》一文中分析得很好:

这11句话里有孔乙己的自持与辛酸,有他的卑微与良善,有他的性格与神情,有他的每况愈下的沉沦。这11句话,句句是人物的灵魂的自白……

其实这四次对话,都是现代象征戏剧中的语言,具有丰富的联想力,它是让人听见后再去感受其内涵,它不是普通的小说人物的对话。群众、掌柜、小伙计的面目都不清楚,我们需要这些充满视觉意象的声音去认识他人的面貌。譬如掌柜的说了四次话,每次只有一句,而且关心的是孔乙己欠下的十九个钱:

试题详情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试题详情

“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的?”

“不能写吧?……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试题详情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试题详情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从前我用《故乡》中的故乡作为例子分析过这个象征结构之内涵。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鲁迅为孔乙己塑造的四座铜像

鲁迅在他的生活经验中,在众多相关的人物身上,整理出一些跟孔乙己这个旧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有关的特点,然后创造了一系列具有象征性的形象、场景和对话,就因为通过这个结构,这篇只有二千多字的小说才能产生强大的爆炸力。

我读《孔乙己》,首先是感触到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烈。鲁迅把孔乙己复杂的一生,把原来应该运用的叙述文字,节缩、提炼成一座座雕塑。孔乙己在小说中只出现四次,每次鲁迅都用一座塑像代替了许许多多的叙述文字。第一次,孔乙己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咸亨酒店的: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

第一个句子“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烂长衫是他忘记不了读书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内在意识的标志。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气)可以劳动,中了旧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

孔乙己“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涵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做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剧是双重性的,他一方面是旧读书人的悲剧,也是底层社会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

孔乙己第二次出现在小说里,是以这尊雕像出现的,他的身边多了一位小伙计: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当孔乙己在第三次出现时,更被一群孩子包围住,“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们。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内,还有一颗善良和恳切的心。他在咸亨酒店,品行比别人都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除了因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为众人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也悲叹年青一代居然也参加进入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快乐的群众队伍。他原来觉得成人社会的冷酷与无情,才转向小孩求取安慰,而他们也很现实(“眼睛都望着碟子”)、绝望(不敢企望能成为掌柜,因此不需学写字)和冷酷无情(“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时,鲁迅把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突然缩小成被打断腿,用手走路的乞丐: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原来高大的孔乙己现在站不起来了。因为偷了一些书纸笔砚,先后被吊起来打,最后腿也被打断了。鲁迅便以这尊雕像来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后的悲剧。

象征戏剧的对白

小说中连声音都具有象征的结构。

孔乙己一共出现在咸亨酒店四次,每次都与人作简短的对话(第一回向群众申辩窃书不能算偷。第二回与小伙计对话。第三回的对话是对贪吃的小孩子说的。第四回是与掌柜的对话):

试题详情


同步练习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