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包括答案和解析)
2.如图2所示,四边形ABCD为一正方形,E、F分别为BC、CD的中点,对角线AC与BD相交于O点,且AE与OB相交于G点,AF与OD相交于H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E点是线段BC的重心;②G点是△ABC的重心;
③H点是△ADC的重心;④O点是正方形ABCD的重心.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1.如图1所示,△ABC,D、E、F三点将BC四等分,AG:AC=1:3,H为AB的中点,下列哪一个点为△ABC的重心( )
A.X B.Y C.Z 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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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6.已知3(a2+b2+c2)=(a+b+c)2,求证: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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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写出下列命题的逆命题,并指出其真假.
(1)若a=b,则(a-b)2 =0;
(2)若a=b,则a2-b2=0;
(3)若a≠b,则a2+b2>2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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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某种产品100个,通过两种检查,第一种检查合格品有90个,第二种检查合格品有78个,两种检查都合格的有72个.试问这100个产品中,通过两种检查都不合格的产品有多少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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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0□│a│>0;
(2)a=0且b=0□a2+b2=0;
(3)(x-a)(x-b)=0□x=a或x=b;
(4)如果α>1,β>2,γ>3,那么,α□γ,β□α,β□γ.
1.已知A={1,2,3,4,5},B={1,3,5,7},C={2,3,5,8} ,写出集合:
(1)A∩B∩C; (2)A∪B∪C;
(3)A∩(B∪C);(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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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命题和证明
(1)命题和逆命题
人们在思维活动中,经常要对客观事物做出判断.例如:
(i)雪是白的;
(ii)如果∠1和∠2是对顶角,那么∠1=∠2;
(iii)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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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列都是对客观事物做出判断的语句.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情况做出判断可能是正确的(真),也可能是错误的(假).我们把肯定或否定的判断语句叫作命题.上述语句(i),(ii),(iii),(iv)都是命题.
关于命题的真假性,有些容易判断,如(i),(ii)是真命题,(iii)是假命题.但对(iv)的真假性就不是显然可判断的.可通过设x=1,y=0(x>y),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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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命题(iv)为假命题(注意:证明一个命题为真命题,必须通过逻辑推演,但要证明一个命题为假命题只须举出一个反例即可).
数学命题具有多种形式,经常采用的命题形式是“若α,则β”,“如果α,那么β”.
命题“若α,则β”或是真命题,或是假命题,二者必居其一.“若
当由α不可能推出β时,“若α,则β”便是假命题.
在命题“若α,则β”中,α叫作这个命题的条件,β叫作这个命题的结论.如果将命题“若α,则β”的条件和结论互换,就得到一个新命题“若β,则α”,这两个命题之间具有互连关系,其中一个叫作原命题时,则另一个命题就叫作这个原命题的逆命题.
当“如果α,则β”为真命题时,它的逆命题“如果β,则α”不一定是真命题.例如:
(i)“如果2×3=6,那么6÷3=2”是真命题.它的逆命题“如果6÷3=2,那么2×3=6”也是真命题.
(ii)“若a=0并且b=0,则ab=0”是真命题,但它的逆命题“若ab=0,则a=0并且b=0”就不是真命题.
(iii)“如果∠1,∠2是对顶角,那么∠1=∠2”是真命题,但它的逆命题“∠1=∠2,那么∠1,∠2是对顶角”就是假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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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明
我们要说明“若α,则β”是真命题时,以什么方式来推证呢?最常用的基本格式就是推出关系的传递性,即: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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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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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i)若
∠1和∠2是对顶角,①
对顶角相等,②
则 ∠1=∠2.③
(ii) 张三是人,①
凡人必有死,②
所以张三必有死.③
上述推理格式叫作三段论式,推理中的①,②是两个前提条件,①叫小前提,②叫大前提,③是由①,②推出的结论.
实际上,三段论式和推出关系的传递性是一致的.例如“对顶角相等”的证明过程,可以像下面这样来理解.
已知:∠1是∠2的对顶角(图2-98),求证:∠1=∠2.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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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证明过程可知,要证明“若α,则β”,我们先设法找出一![]()
应用已经被确认的正确命题和已知条件作根据,经过推演,导出某一命题成立,这种方法就叫作演绎推理法(简称演绎法).演绎法是证明数学问题的重要方法.
=a2+b2+c2
(a+b-c)2=a2+b2+c2.
例2 某校数学竞赛,A,B,C,D,E,F,G,H八位同学获得了前八名,老师叫他们猜一下谁是第一名.A说:“或者F,或者H是第一名.”B说:“我是第一名.”C说:“G是第一名.”D说:“B不是第一名.”E说:“A说的不对.”F说:“我不是第一名.”G说:“C不是第一名.”H说:“我同意A的意见.”老师说八个人中有三人猜对了,那么试问第一名是谁?
分解与解 由已知条件可知:A与H同真假,E与F同真假,B与D必定一真一假.
(i)如果A与H猜对了,那么D与G也都猜对了.这样就有四人猜对,不合题意,因此,A与H必定都猜错了.
(ii)如果E与F猜对了,即F与H都不是第一名,这时若B猜对了,那么D就猜错了,C也猜错了,G猜对了,这样,就有E,F,B,G四人猜对,也与题意不符.因此B猜的不对,D猜对了,这时已有E,F,D三人猜对,所以G,C都必定猜错了,所以C是第一名.
练习十七
1.推出关系
如果设A={x│x是4的倍数},B={x│x是2的倍数},则A中元素具有性质α--4的倍数;B中元素具有性质β--2的倍数.我们知道:如果某元素x是4的倍数,那么x一定是2的倍数,即具有性质![]()
一般地说,如果具有性质α的元素也具有性质β,我们便说由α推
下面再举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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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合之间的关系和运算
(1)包含与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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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你班上的同学的集合和你学校的同学的集合之间的关系是:前者是后者的子集,后者包含前者.
(ii)设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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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设A={1,2,3,4},试写出A的所有子集.
{1,3},{1,4},{2,3},{2,4},{3,4},{1,2,3},{1,2,4},{2,3,4},{1,3,4},{1,2,3,4}.
(2)交集运算
对于给定的集合A,B,由它们的公共元素所构成的集合叫作集合A与B的交集.我们用A∩B表示A,B的交集(图2-88).例如
(i)如图2-89,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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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x是12的正因数},
B={x│5<x<13,x是整数},
则
A={1,2,3,4,6,12},B={6,7,8,9,10,11,12}.
所以 A∩B={6,12}.
(ii)设l1,l2是平面上两条不同的直线,则l1∩l2就是由它们的交点组成的集合.
如果l1与l2相交于一点P,则l1∩l2={P}(图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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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并集运算
对于给定的两个集合A,B,把它们所含的元素合并起来所构成的集合,叫作集合A,B的并集,我们用符号A∪B表示A,B的并集(图2-92).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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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设M,N分别表示你班上男生、女生的集合,那么M∪N就是你班上同学的集合.
(ii)设
A={1,3,5,7,9},B={2,3,4,5,6},
则 A∪B={1,2,3,4,5,6,7,9}.
注意 在求上述集合A,B的并集时,虽然在A,B中都有3和5,但在A∪B中,3,5只取一次.
(iii)设E={x│x是实数,且x≥4},
F={x│x是实数,且x≤-4},G={x│x2≥16}.
则 E∪F=G.
一般地说,如果α,β分别是集合A,B的特征性质,即
A={x│x具有性质α} ,B={x│x具有性质β},则A∪B就是那些具有性质α或性质β的元素组成的集合,也就是
A∪B={x│x具有性质α或β},
或者
A∪B={x│x∈A或x∈B}.
例2 设
A={x│x是12的正因数},B={x│x是18的正因数},
C={x│0≤x≤5,且x∈Z}.
求:(1)A∩B∩C;(2)A∪B∪C.
解 根据已知条件,用填文氏图各区域的元素的方法来解决(如图2-93(a),(b)).
(1)A∩B∩C={1,2,3};
(2)A∪B∪C={0,1,2,3,4,5,6,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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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 设A={1,a,a2} ,B={1,a,b),假定A,B中的元素都是整数,并且A∩B={1,3},A∪B={1,a,2a,3a},求a,b的值.
解 因为A={1,a,a2},B={1,a,b},所以
A∩B={1,a}.
已知A∩B={1,3}.所以a=3.又由于
A∪B={1,a,b,a2}={1,a,2a,3a}={1,3,6,9},所以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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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简易逻辑
逻辑一词是LOGIC的音译,它是研究思维法则的一门学科.数学和逻辑的关系非常密切,在此,对逻辑知识做一些初步介绍.
1.集合的描述方法
(1)列举法
当一个集合所含元素个数较少时,一个最简单的描述方法就是把它所含的每个元素都列举出来,这叫列举法.用列举法表示集合,通常是将这个集合的每个元素一一填写在{}中,每个元素之间用逗点隔开.填写集合的元素时,与元素的排列次序无关.例如:
(i)由a,b,c,d,e五个小写字母组成的集合A,记作
A={a,b,c,d,e},
也可记作
A={b,a,c,d,e).
(ii)由小于40的质数组成的集合B,记作
B={2,3,5,7,11,13,17,19,23,29,31,37}.
(iii)平方等于1的有理数集合C,记作
C={1,-1}.
(iv)三条直线l1,l2,l3组成的集合D,记作
D={l1,l2,l3}.
(2)特征性质描述法
当一个集合所含元素较多时,用列举法描述很麻烦,这就要用到特征性质描述法.
所谓特征性质是指集合中元素的特征性质,即:(i)这个集合中每个元素都具有这些性质;(ii)具有这些性质的事物都是这个集合的元素.
例如,集合={1,-1}用特征性质描述法表示就是
A={x│x2=1},
或者
A={x││x│=1}.
全体偶数组成的集合B,用特征性质描述法表示就是
B={x│x是能被2整除的整数},
或者
B={2n│n是整数}.
全体奇数组成的集合C,用特征性质描述法表示就是
C={x│x是不能被2整除的整数},
或者
C={2n+1│n是整数},
C={2n-1│n是整数}.
一般地,用特征性质α表示集合A的形式是:
A={x│x具有性质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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