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90年代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是美国非官方的桂冠诗人,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主要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这一首是其第三部诗集《山的间隔》中的名篇。
弗罗斯特以写抒情短诗著称,它的抒情短诗的质量很高,是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结合。劳伦斯指出他的主要艺术成就就在于他能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糅合起来,用抒情诗的形式表达。
弗罗斯特是一个旨在通过自己的诗歌说明某一哲理的诗人,他利用意象或比喻讲述他的心得体会,阐明他对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态度,正是由于他重视自己诗歌的思想性,所以他的诗歌不但富有智慧和哲理,而且常读常新--他的诗歌永远是耐人寻味的,使人不断有所发现、有所收获、有所进步。
古今中外许多诗人作家,对“路”都有过精彩的描写,同学们是否记得一些?屈原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辛弃疾有“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诗句,鲁迅也有“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富于哲理的名言。人们常常把人的一生比作走一条路,把人生的选择比作对路的选择。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首也是写“路”的诗。
4.背诵《未选择的路》
教学重点:目标1、2、3
教学难点:目标3
教学步骤:
3.学会诗歌中的象征手法。
2.领会普希金诗歌的语言特点。
1.理解这首诗中所蕴含的哲理。
“诗是不可翻译的”,译诗不等于原诗,而我们现在又只能通过译诗来学习、欣赏,我们只能尽可能地多度、多思、多想象,才能更好领悟到这首诗的美。
未选择的路
完成课后作业
3.这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名篇,许多人把它记在自己的笔记本上,作为鼓励自己的座右铭,你读了之后,喜欢这首诗吗?为什么?请同学们自由讨论,各抒己见。
2.诗歌最大的特点就是要用形象说话,最忌直白的说理,而这首诗通篇没有任何形象,却以说理取得了巨大成功,同学要品味一下全诗,想想原因何在?
明确:①这是写给邻居小女孩的赠诗,是一首哲理诗,但诗人并没有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和一副教训人的语气,而是以平等的娓娓的语气来写,语调亲密和婉,热诚坦率,好像诗人在与你促膝谈心;②诗句清新流畅,感情热烈深沉,有丰富的人情味和哲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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